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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GW,配储>10%*2h!庆阳市发布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配公告

2024-05-08 19:37:12 来源:庆阳市能源局

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5月7日,甘肃庆阳市发布《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公告显示,此次竞配共有9个项目,总规模为190万千瓦。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2025年8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公告指出,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庆阳市主要支持数据中心、新型储能装备制造、氢能产业、航空航天及通用航空装备、石化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支持对地方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对陇电入鲁工程相关配套项目、煤电及其协同项目、“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及协同项目、已落地但未约定新能源支持的项目等情形,本次竞配不予支持。

  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共进,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提质升级。鼓励申报企业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当地资源产业优势,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自愿提出风电资源开发与庆阳市重点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的合理方案,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所申报的支持地方发展项目应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同一支持地方发展项目只可与一个新能源项目协同联动申报,存在交叉组合重复申报的项目将被拒绝。

  公告还指出,新能源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原文如下:

  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1.竞配条件

  根据《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甘肃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评价办法(试行))暨分解下达全省“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精神,庆阳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依据方案要求,现将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招标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

  2.竞配项目概况和竞配范围

  2.1项目名称: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

  2.2竞配编号:XBLT2024-067

  2.3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190万千瓦。

  各标段项目竞配信息见下表:

  2.4竞配范围: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主体,中选后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我市主要支持数据中心、新型储能装备制造、氢能产业、航空航天及通用航空装备、石化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支持对地方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对陇电入鲁工程相关配套项目、煤电及其协同项目、“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及协同项目、已落地但未约定新能源支持的项目等情形,本次竞配不予支持。

  2.5 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及并网要求: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2025年8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后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的,超出期限3个月内,项目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超出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将项目单位纳入属地企业失信名单;超出期限1年以上,收回项目竞配指标。

  2.6 经营期: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申报时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进行财务测算。

  2.7 上网电价: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政策,竞配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分为保障部分和参与市场化交易部分。保障部分根据国家政策落实,市场化交易部分执行市场化并网项目适用的保障政策。

  2.8 储能系统要求: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2.9 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共进,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提质升级。鼓励申报企业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当地资源产业优势,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自愿提出风电资源开发与庆阳市重点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的合理方案,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所申报的支持地方发展项目应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同一支持地方发展项目只可与一个新能源项目协同联动申报,存在交叉组合重复申报的项目将被拒绝。

  2.10 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新能源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3.申报企业要求

  3.1 申报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报的均视为同一企业主体。

  3.3 其他要求:

  (1)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申报企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参与申报企业按要求申报材料,每户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标段,重复报名的企业取消参与竞配资格,申报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竞配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监督部门处理。

  3.4 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4.竞配文件的获取

  4.1 申报文件领取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4.2 获取竞配文件的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申报企业要求中的资料,提交复印件两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4.3 竞配文件将以纸质版形式发放,联系咨询单位获取。

  4.4 在办理竞配文件购买或竞配保证金提交汇款时,请按竞配文件申请企业须知内容在备注栏/摘要栏注明所申报项目竞配编号,同时注明公司简称、用途(文件费或竞配保证金)。因标注不清导致未能及时查收造成无法申报或无法办理退款等手续的风险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5.申报文件的递交

  5.1 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5.2申报文件递交的方式:须按照申报文件的要求密封送达,不接受任何通过电邮或电子版形式的申报文件,所有文件递交不予退回。

  5.3申报文件递交的地点:甘肃西部联投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宏瑞雅居写字楼15层)。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媒体在庆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发布(https://www.zgqingyang.gov.cn/zw/gsgg)。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竞配咨询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配 置 方:庆阳市能源局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市委市政府集中办公区6号楼人防大厦9层912室

  电 话:0934-8889587

  咨询单位:甘肃西部联投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宏瑞雅居写字楼15层

  联 系 人:张博伟

  电 话:18993404468

  固定电话:0934-6655777

  庆阳市能源局

  甘肃西部联投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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