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能源混改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领域增量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旨在发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的各自优势,鼓励以合作新设市场主体等增量混合所有制方式推进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项目。文件中明确,新能源领域将以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为主,选取一批以混合所有制企业为主体开发运营的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国企和民企的各自优势,并调动其积极性,在新能源领域探索形成国企和民企合作的新模式、新方式以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从而为新能源发展培育更多合格的市场主体和有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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