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型储能光伏项目
定西市“十四五”第二批陇西县 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公告 一、竞配条件 为科学合理配置全市“十四五”第二批光电项目,根据《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全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精神,受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定西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择优选择定西煜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咨询单位,对定西市“十四五”第二批陇西县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 二、竞配项目概况和竞配范围 1.项目名称:定西市“十四五”第二批陇西县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2.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1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 3.竞配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4.项目建设进度要求:项目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23年12月31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5.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本次竞配项目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 6.储能系统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5%,储能设施要求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好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7.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包括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三、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次竞配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企业和成员企业之间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授权书应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3.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企业净资产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25%(评审时项目造价统一按 4 元/瓦估算)。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联合体牵头企业的净资产须满足上述要求。 4.其他要求: (1)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申报企业在定西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联合体牵头企业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定西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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