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储能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东盟储能产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2022-07-29 19:31:47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关键词:

为做好“中国-东盟储能产业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项目”研究,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展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公开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研究要点

  开展中国-东盟储能产业信息研究,梳理各国储能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及项目信息;组织举办中国-东盟储能产业合作论坛,研究建立中国-东盟储能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机制,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储能产业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储能线上研讨会和培训,推动东盟区域储能产业技术发展和应用;形成项目研究报告。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资源和物质条件,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大型活动组织能力、专业研究能力和承担政府机关项目的经验和基础。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既往业绩、项目工作人员应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并提供工作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熟悉和掌握国内外储能领域产业发展基本情况、储能项目情况、市场和政策研究工作。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储能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具有丰富的国际化储能大型活动筹办经验。

  (六)项目申报单位在以往参加科技司项目研究中,因申报单位的原因存在评审未通过、延期等现象的,3年内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七)项目负责人应该是项目申报单位全职工作人员或外聘工作人员,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对项目具有持续跟踪研究的能力。

  (八)项目成果要对中国与东盟产业交流合作有推动和指导价值。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请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章,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邮编100045),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项目申报”。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受疫情影响寄送时间可能延长,为不影响后续工作,请安排好寄出时间,并提前与我局联系确认)。项目承担单位入选名单将在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底,项目应在合同期规定时限内完成结题评审。

  (二)项目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三)联系方式

  电话:010-81929227

  邮箱:nengxiaochuneng@nea.gov.cn

  (四)未尽事宜及进展情况,请随时关注国家能源局网站。

  附件:项目申报书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2022年7月27日

储能中国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储能中国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文字或图片,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本网站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网站、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凡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的内容属储能中国网原创,转载需授权,转载应并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宣传合作 | 人才招聘

本网站部分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储能中国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2022014822号-1 投稿邮箱:cnnes2022@163.com

Copyright ©2010-2022 储能中国网 www.cnnes.cc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