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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共享储能和新型储能建设!新疆发改委等三部门下发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

2023-05-17 18:28:41 来源:储能中国网

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5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关联产业协同发展的通知》。文件表示,为进一步发挥新疆风光资源优势,加快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新能源与关联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支持共享储能和新型储能建设。

  开展新能源规模化制氢;对年产1万吨以上绿氢的企业,可按生产氢(氨)全年实际用电量配置新能源发电规模,年产1万吨氢气配置15万千万光伏规模(风电规模按上一年度区域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折算),所发电量全部由项目自用消纳。

  对2024年8月底前满负荷生产的绿电制氢项目,准许项目业主新建同等规模的新能源项目且所发电量可并网消纳,电网消纳部分需按新能源规模的20%、2小时时长配储。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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