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5月23日,宁夏自治区政府发布关于自治区支持吴忠能源综合示范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到2025年,吴忠市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300万千瓦,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新能源及制造业企业超过120家。 到2027年,建设成为宁夏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对全区能源保供的贡献进一步凸显,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较2022年新增1000万千瓦,达到2500万千瓦,储能规模达到25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 加强电化学储能建设。推动新能源配套储能设施建设,鼓励在新能源富集、电网送出断面受限地区建设电网区域性共享储能电站。完善储能项目参与市场政策,探索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新型储能商业应用模式。鼓励吴忠市发展应用多类型储能技术,建设新型储能产业试点示范基地。 原文如下: 关于自治区支持吴忠能源综合示范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支持吴忠市建设能源综合示范市,发挥在宁夏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综合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抢抓国家支持宁夏能源转型发展的政策机遇,从“产、链、储、消、创”5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着力加快能源资源开发,着力延伸能源产业链条,着力提升能源储备能力,着力推动能源消费升级,着力提高能源创新水平,全力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在抢占经济发展新赛道上先行先试,树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标杆。 (二)主要目标。 按照“锚定五年、抓实三年、干好每年”的思路,到2023年,吴忠市能源生产供给能力稳步增强,煤炭产量达到1000万吨左右;天然气产能力争突破6亿立方米,原油产量稳定在150万吨;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100万千瓦,储能规模达到50万千瓦,建成投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企业5家以上。 到2025年,吴忠市能源综合保障能力和产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新建煤矿全部按智能化标准建设,煤炭产能达到2500万吨;天然气产能提升至20亿立方米,原油产量稳定在150万吨;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300万千瓦,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新能源及制造业企业超过120家。 到2027年,建设成为宁夏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对全区能源保供的贡献进一步凸显,对吴忠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加强,煤炭产能较2022年实现倍增、达到3300万吨;天然气增储上产取得明显成效,产能突破30亿立方米;城镇居民气化率力争超过80%;原油生产稳中有升,产量稳定在150万吨;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较2022年新增1000万千瓦,达到2500万千瓦,储能规模达到25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 (三)战略导向。 发挥吴忠市能源资源富集、产业集聚的优势,构筑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核心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全力打造能源安全发展“主力市”、能源绿色发展“先行市”、能源融合发展“样板市”、能源创新发展“引领市”,为全面推进全区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吴忠模式”。 打造能源安全发展“主力市”。统筹发展和安全,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深挖资源潜力,提升煤炭、电力、油气等能源供给能力,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高能源供给质量,建设全区能源综合保障新基地,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确保能源安全。 打造能源绿色发展“先行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加快推进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加快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壮大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的新型能源体系,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加快提升绿色能源产业在整体发展的支撑作用,提高经济社会“含绿量”,当好绿色发展“排头兵”。 打造能源融合发展“样板市”。坚持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以新能源带动高端制造业发展,以油气田开发带动油气服务行业发展,以绿氢生产带动煤化工绿色发展,大力发展CCUS(二氧化碳补集利用与封存)等降碳减碳产业,全面推进生产制造企业清洁化生产和绿色化改造,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 打造能源创新发展“引领市”。坚持创新引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能源工业、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技术研发、制造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制度保障,强化政策引导,探索新能源生产、储存、运输、消费多元化解决方案。加快构建“风、光、水、火、储、氢、绿醇”多能互补、多元互动、多态融合、多点支撑、多产联动的能源产业集群发展格局,打造宁夏乃至西北能源产业多元化供给发展创新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开发利用风光资源。 1.推进集中式光伏建设。支持吴忠市加快太阳能资源开发,衔接自治区可再生能源总体规划及年度开发计划,通过绿电园区建设、新能源竞争性指标配置等方式给予优先支持倾斜。鼓励“盐同红”地区利用沙地、戈壁、荒漠、采煤沉陷区开发大型风电光伏互补项目,建成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5个以上。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光伏+生态”立体开发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促进光伏发电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市] 2.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依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社区等建筑物屋顶,持续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鼓励利用工业厂房、车棚、设施农业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大力发展户用光伏。[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等,吴忠市] 3.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集中式、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鼓励风电项目采用高塔筒、大功率、长叶片风机及先进技术,进一步挖掘风能资源开发潜力。推进老旧风机“以大代小”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市] (二)增强电网支撑消纳能力。 4.优化电力网络结构。加快吴忠市坚强智能电网规划建设,加快青山750千伏主变扩建、桃山和杨柳330千伏输变电等工程建设进度,推动西岭、星塘750千伏输变电及妙岭750千伏主变扩建等工程尽快纳入国家规划开工建设。鼓励新能源规模化开发、高电压等级并网,结合新能源建设对各类电网进行升级提升,支持发电企业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新能源汇集送出工程。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吴忠市农网巩固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吴忠市] 5.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引领、适度超前、科学布局的原则,支持吴忠市全域覆盖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建成公共充电桩800个。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融合发展与应用,提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落实国家出租车新能源替换补助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吴忠市] 6.加强调峰火电建设。支持吴忠市结合百万吨级现代化煤矿建设,布局先进高效坑口电站,谋划储备同心、盐池等清洁煤电项目,并根据国家规划和电力需求适时启动建设。加快煤电企业“三改联动”,重点推进国能大坝发电机组等容量替代清洁高效煤电、申能热电机组供热增容量改造等项目,持续提升火电的调峰保障作用。[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吴忠市] (三)加快蓄能储能项目建设。 7.提速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建设青铜峡牛首山抽水蓄能电站,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牛首山二期抽水蓄能电站,支持发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市] 8.加强电化学储能建设。推动新能源配套储能设施建设,鼓励在新能源富集、电网送出断面受限地区建设电网区域性共享储能电站。完善储能项目参与市场政策,探索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新型储能商业应用模式。鼓励吴忠市发展应用多类型储能技术,建设新型储能产业试点示范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市] (四)加强天然气合作开发利用。 9.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推进央企与区内企业合资合作推动定北气田勘探开发,加大青石峁气田勘探和开发力度,争取早日实现天然气稳定高产。按照国家规定稳妥推进自然保护区内油气资源富集区调整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矿权出让。协调油气开发企业增加区内油气供给,提升天然气资源就地利用规模。支持吴忠市通过企地合作共建共享,培育发展油气开发钻前工程、地面工程、道路维修、劳务服务等油服产业。[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林草局,吴忠市] 10.加快天然气输配储工程建设。统筹千亿方气田开发和天然气就地转化利用需求,合理规划建设气田输配管网。支持盐池县与油气开发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建设青石峁气田集气站至高沙窝管道项目,尽快实现天然气在高沙窝储气调峰枢纽集中输储。强化储气能力建设,逐步建立以集约化、规模化LNG(液化天然气)储罐为主,重点用气企业小型LNG、CNG储配站为辅,管网互联互通的多层次储气系统。[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吴忠市] 11.推进城乡天然气利用工程。加快推进吴忠市区、各县城和重点城镇气化工程建设,优化天然气“县县通”管网,力争重点乡镇通天然气。加快管道沿线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改造,科学规划燃气基础设施,完善城镇燃气公共服务体系,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拓展天然气在燃气、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气化盐池”“气化吴忠”“气化宁夏”目标。[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吴忠市] 12.打造盐池“五项全能”县。鼓励盐池县依托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增加本地石油、天然气资源配给量,布局建设上下游产业项目,建设高沙窝、王乐井、惠安堡、大水坑、冯记沟(采煤沉陷区)光伏产业集聚区,打造煤油气风光“五项全能”一体化发展示范县,力争进入西部县域经济百强县。[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吴忠市、盐池县] (五)增强能源托底保障水平。 13.加快煤炭先进产能建设。将吴忠市作为自治区煤炭新增产能重点区域,加快韦四、马儿庄、窑山等区块资源勘探、出让,加快永安、韦一、惠安、新乔、月儿湾、韦三等煤矿建设,提升韦二、小泉等煤矿产能规模,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加快实施煤矿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技术水平、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应急厅,吴忠市] 14.增强煤炭储备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推动青铜峡市、盐池县等消费和生产核心区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将吴忠市煤炭储备基地打造成保障宁夏、辐射西部的煤炭物流交易中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地方金融监管局,吴忠市] 15.加强清洁取暖改造。推动大坝电厂向银川市、灵武电厂向吴忠市供热,实现两个城市热源互通互备,增强清洁供暖保障水平。鼓励供热企业采用供热回收梯级利用,进一步完善集中供热清洁取暖,提高供暖清洁化水平。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在城乡结合部、移民村等推广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电采暖设施。探索推行“屋顶光伏+清洁取暖”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吴忠市] (六)培育壮大能源产业链条。 16.加快发展新能源制造业。支持吴忠市围绕风机整机、光伏组件、逆变器等,高质引进太阳能、风电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善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前驱体、电芯等储能电池产业链,推动储能电池产业补链发展,加快形成清洁能源制造业发展新优势。[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吴忠市] 17.推进天然气下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盐池县建设高沙窝天然气融合发展产业园,延伸天然气下游产业链,重点发展储气调峰、天然气提氦、制氢等产业。探索气田开发与燃气热电联产企业联营,推动上游开发、中游管输、下游利用全方位合作,提升电力系统顶峰保供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市] 18.提升现有化工产业发展质量。支持吴忠市结合煤炭开发,延伸煤焦油深加工等煤化工产业链,推动煤化工与石油化工、化纤、盐化工等产业融合发展,与绿能开发、绿氢生产耦合互动。支持龙头企业依托本地石油、天然气资源,高质高效发展下游精细化工,打造全区重要的油气化工高质量发展基地。全面推行化工产业清洁生产、绿色生产,支持电石、焦化等行业能效对标提升,促进大型化、园区化、循环化发展,形成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19.着力打造“中国氨氢谷”。支持吴忠市依托宁夏氨氢产业联盟,加强与上海临港氨氢研究院的合作,统筹优势资源条件在太阳山开发区合理集中布局绿电制氢、绿氢合成氨、绿氢制甲醇、氢氨甲醇耦合煤油化工一体化产业,建设辐射全区、规模化的绿氢生产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夏电力投资集团,吴忠市] 20.推动氢能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统筹考虑新能源出力的波动性、不稳定性与制氢负荷的调节能力,支持吴忠市研究新能源电站弃电制氢、风—光—谷电耦合制氢等多种制氢方式,探索可再生能源与制氢负荷的协同控制技术,提升制氢用电负荷对新能源出力的适应性。[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市] 21.引进培育氨氢产业科研机构。鼓励吴忠市与上海市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单位合作建设中国(宁夏)氨氢产业研究院,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投资培育相关技术及企业,促进产业引进落地,培育行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吴忠市] 22.建设氢能“制储输用研”一体化技术示范基地。支持吴忠市布局制氢、储氢、加氢、用氢全产业链,推动氢能产业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鼓励太阳山开发区积极投放氢能重卡,市城区布局氢燃料电池公交、市政车辆等,适量建设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探索建立绿氢“制储输用研”一体化技术示范应用基地。[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吴忠市] (八)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新业态。 23.布局建设“虚拟电厂”。支持吴忠市建设虚拟电厂项目,实现分布式电源、储能系统、可控负荷、微电网等分布式能源资源的聚合和协调优化,推动虚拟电厂作为新型主体参与现货交易,实现电源侧的多能互补、负荷侧柔性互动。鼓励充分利用国资企业资源参与虚拟电厂建设,探索企地合作运营新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市] 24.鼓励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支持吴忠市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以绿色电力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充分发掘具有绿色电力消纳需求的负荷资源,促进绿电消纳水平,减少弃风弃光现象。对购买绿电的企业发放具有绿电溯源能力的电力证书。[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吴忠市] 25.加快新能源产教融合。支持红寺堡区通过企业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打造集实训试点示范、高科技研发、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孵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推广应用为一体的新能源产业服务基地,推动职业教育培训从“劳务输出主导型”向“服务地方产业主导型”转变,有力带动社会就业、助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吴忠市] 26.构建新能源产业创新平台。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可再生能源高效率转化、新型储能设备、绿电制氢一体化、氢气存储、二氧化碳捕集制绿色甲醇等技术研发,对新能源产业创新技术示范项目通过现有政策和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宁夏税务局,吴忠市] 三、政策支持 (一)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吴忠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布局能源产业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优先保障林地、草地定额供给;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统筹保障国家及自治区重点能源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自然资源部门加大对吴忠市煤炭、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支持力度。协调相关企业全额保障吴忠市民生用气量。加强用水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支持吴忠市通过水权交易、挖掘自身节水潜力解决用水指标,或统筹自治区用水权预留指标,支持吴忠市项目临时周转用水。[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 (二)财税金融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用好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予以支持。按照支持“六新”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财政政策,对吴忠市清洁能源等产业给予支持。加大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与科技创新力度,发行绿色债券,推行绿色保险,开展绿色投资评估。利用低成本的资金引导银行机构大力支持能源产业和低碳领域。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建立重点项目与资金联动的长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吴忠市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减费让利,鼓励融资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大力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发行股票、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自治区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按市场化方式支持吴忠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建立吴忠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自治区专项资金将吴忠市新能源制造业项目择优纳入补贴范围。对吴忠市煤化工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的投入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税务部门加计扣除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宁夏税务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 (三)人才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柔性引进新能源及制造业高层次人才。对于企业打造的人才创新平台,自治区财政按照相关政策择优给予相应资金补助;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建的科技创新团队,经认定后,自治区财政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补助,用于企业在场地、设备、技改、研发、薪酬奖励等方面的投入。鼓励红寺堡区新能源产业服务基地与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成教学联合体,探索合作培养新能源专业技术人才新模式。[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 (四)能耗保障政策。统筹考虑吴忠市产业结构、能效水平、经济发展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能耗强度下降任务,对光伏、风电上下游制造业实行能耗核减和保障政策,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规定将吴忠市符合要求的重点能源综合试点示范项目列入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范围。以吴忠市为试点,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原料用能、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列入国家能耗单列范围的重大项目不纳入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为全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五)创新改革政策。支持吴忠市瞄准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能源领域先进技术,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研发试点项目。支持吴忠市推动油气领域改革,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采领域,加大吴忠市空白区域油气勘探力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创新新能源自发自用和就近交易等新模式新机制,在太阳山开发区、青铜峡工业园区开展“绿电园区”试点,鼓励开展煤电与煤炭联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积极稳妥深化能源领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对吴忠市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要求的能源综合试点示范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快审快批快办。[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保厅、科技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由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半年调度分析、年终评估总结,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制定配套政策,强化目标协同、政策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推动重大事项、重大工程、重点任务加快落实落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帮助吴忠市解决发展中的突出困难问题,重要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报告。 (二)强化主体责任。吴忠市要增强责任意识、机遇意识、攻坚意识,坚决落实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大力倡导“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和“五个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建立强有力的任务落实机制。吴忠市主动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围绕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加大项目投资为抓手,以优化投资结构为导向,建立并滚动更新重大建设项目库,研究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有效推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年度推进落实情况每年年底前向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报告。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举措全面落实到位,督查检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支持吴忠市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加强创新成果推广,发挥好对全区的示范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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