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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新能源
储能中国网获悉,7月6日,广西南宁工信局针对《南宁市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三个年度目标,并提出对达标的新型储能电站给予运营奖励,探索推广虚拟电厂建设促进源网荷储高效互动。 广西南宁工信局为培育壮大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加快推动南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发布本次《意见》。并拟定了2024、2025、2030三年的新能源电池年度目标。 2024年,电池制造产能达到75GWh以上,其中储能电池50GWh,动力电池25GWh,电池和材料产值1000亿元以上。 2025年,年产电池150GWh以上,其中储能电池100GWh,动力电池50GWh,电池和材料产值2400亿元以上。 2030年,年产电池300GWh以上,其中储能电池200GWh,动力电池100GWh,电池和材料产值5000亿元以上,电池出口达到140GWh以上; 其中提到,对装机容量50MW/100MWh及以上的集中式新型储能电站,且经认定使用本市产电池产品达到一定比例的,按并网放电量或接受统一调度调峰容量,给予运营奖励。在重点区域统筹布局一批集中共享储能项目,力争申报列入全区示范项目。探索试点建设大型新型储能调峰电站。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通过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资源,合理配置各类储能,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鼓励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式开展内部联合调度。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新能源及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建设和就近消纳,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重点打造六景工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 探索推进虚拟电厂建设。结合区域分布式储能布局,推动建设智能控制终端和能量管理系统,充分挖掘储能、充电桩、光伏、基站等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实现终端设备用能在线监测、智能互动。探索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试点,促进源网荷储高效互动。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南宁市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培育壮大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加快推动南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南宁市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从2023年7月6日至8月4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南宁市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附件: 南宁市加快新能源电池产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培育壮大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加快推动南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聚焦龙头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引进,推进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将南宁市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 (二)发展目标。“电池材料—电芯模组—能源电子元器件—系统集成—示范应用—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不断完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力争2024年,电池制造产能达到75GWh以上,其中储能电池50GWh,动力电池25GWh,电池和材料产值1000亿元以上。2025年,年产电池150GWh以上,其中储能电池100GWh,动力电池50GWh,电池和材料产值2400亿元以上。2030年,年产电池300GWh以上,其中储能电池200GWh,动力电池100GWh,电池和材料产值5000亿元以上,电池出口达到140GWh以上;坚持磷酸铁锂、三元及新体系电池多技术路线并举;全面融入中国—东盟风光储一体化协同制造产业链,建成全国重要的电池及系统生产和出口基地。 二、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实力 (三)优化新能源电池产业布局。全市一盘棋统筹产业布局,在东部新城伶俐工业园建设电池和储能系统产业集聚区;在东部新城六景电池新材料产业园和化工产业园建设电池正负极、电解液、隔膜和电池回收等电池材料集聚区;在东盟区建设电池和储能系统、电池及储能系统零部件,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小家电、机器人、无人机等电池应用产业集聚区;在邕宁区新兴产业园建设储能系统及铜箔、铝箔、结构件等辅助材料集聚区;在高新区、江南区建设PCS、EMS、BMS等关键部件,适时延伸发展储能控制芯片、传感器等能源电子元器件产业集聚区。(市工信局、南宁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行业领军型、旗舰型和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以商招商、以链招商、靶向招商,重点谋划引进一批新材料、关联装备和能源电子元器件项目。对引进的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企业集团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市投促局、南宁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产业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和南宁市重点项目计划,保障土地、林地、能耗和环境容量等要素。高标准推进电池新材料产业园、化工产业园等园区建设,配套建设道路、供电、污水、燃气等配套设施,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南宁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相关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向新能源制造骨干企业集聚,发挥链主企业作用,支持企业以股权合作、战略联盟、供应链金融等方式,开展产业链垂直整合,营造全产业链生态。开展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对新入选世界、中国和行业500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市工信局、市金融办负责) 三、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创新力度 (七)加大重点技术攻关。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组成创新联合体,对新型储能、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以及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集流体、隔膜等主材和辅材开展核心技术和下一代储能技术系统研发。对企业和市属高校、科研机构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参照现行政策予以配套支持。鼓励企业引入区内外技术创新成果在南宁市开展工程测试、中试和成果孵化。(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负责) (八)加快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设立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鼓励龙头企业联动上下游供应链、高校研发机构面向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拓展、平台运营服务、安全预警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引进电池及关键材料测试验证平台,为企业创新提供技术服务与标准认证。(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负责) (九)强化标准制定和专利布局。支持企业参与储能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储能领域国际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或召集人工作。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新型储能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池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强化推广应用 (十)推进新型储能项目示范应用。积极布局建设集中式独立储能电站,发展用户侧、电网侧配置新型储能,大力拓展新能源电池若干应用场景,对装机容量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集中式新型储能电站,且经认定使用本市产电池产品达到一定比例的,按并网放电量或接受统一调度调峰容量,给予运营奖励。在重点区域统筹布局一批集中共享储能项目,力争申报列入全区示范项目。探索试点建设大型新型储能调峰电站。(市发展改革委,南宁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十一)推进绿色交通示范。探索电动汽车在分布式供能系统中的应用,开展“光储充换检”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探索电动汽车、智能用电设施与电网双向互动模式,支持电池银行等模式。加强电动两轮车全链条安全管理,鼓励使用锂电池或钠电池,探索车电分离智慧换电、智能充电柜集中充电等模式。(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十二)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通过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资源,合理配置各类储能,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鼓励以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式开展内部联合调度。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新能源及分布式能源的开发建设和就近消纳,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重点打造六景工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南宁供电局,南宁交投集团,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十三)探索推进虚拟电厂建设。结合区域分布式储能布局,推动建设智能控制终端和能量管理系统,充分挖掘储能、充电桩、光伏、基站等分布式资源调节潜力,实现终端设备用能在线监测、智能互动。探索开展虚拟电厂建设试点,促进源网荷储高效互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南宁供电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十四)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鼓励南宁市企业主导建设境外产业合作园区,打造南宁和东盟国家相互配套的生产基地布局。鼓励企业将进出口额指标纳入我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项目控制指标,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分工、融入全球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支持企业为自治区外、RCEP国家新能源汽车整车厂、两轮电动车企业、储能系统工程等供应产品。(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优化政策环境 (十五)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第一副组长“双挂帅”的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信局,主要职责是组织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协调解决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处理日常相关工作。(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促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十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构建“基金+产业”投资发展模式,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南宁市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政府、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新能源产业信贷投放。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融资租赁支持储能项目设备采购。引导保险机构设立新型储能专属保险,开发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险等险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七)推进电力和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组织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进入电力直接交易市场,鼓励发电企业与新能源电池生产企业签订中长期协议,对重点园区、重点项目提供综合用能服务和优价供电;支持新能源电池上下游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合作,鼓励新能源开发企业与新能源电池产业重点企业开展“资源+产业”合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天然气大用户申报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上游采购均价+配气价格”的工业阶梯气价定价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南宁供电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气源方和输气方负责) (十八)保障原材料供应。加强对全市资源调查、勘查和开发利用的统一布局,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强企业集中。鼓励企业采用资源勘探合作、股权收购、海外建基地等多渠道参与新能源电池上游关键矿产资源国际投资与合作,提高锂钴镍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积极引入在国际锂资源领域具有话语权的企业,落地基础锂盐进口加工基地。(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负责) (十九)强化国际市场服务支撑。提升电池出口运输能力,开拓面向陆海新通道和东盟的班轮航线、铁海联运和公路运输线路。加强危险化学品站点和仓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电池及模组产业运输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加快国外市场准入认证,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提高海外金融服务能力,开展针对储能企业在海外投资建设储能电站项目定制专属服务。(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办、市生态环境局、邕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南宁市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2.南宁市新能源电池若干应用场景 附件1: 南宁市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一、电池及系统 1.锂电池制造。重点发展高性能磷酸铁锂电池。突破满足乘用车长续航里程和安全性需求的高镍(622、811、9系)产品,协同发展无钴产品和中镍三元电池(5系)。 2.新体系电池制造。优先突破半固态电池凝胶/半凝胶电池,加速推进钠离子电池技术的产业化进程,推进全钒液流电池在大规模、长周期储能领域的应用。 3.电池系统。针对性引进PACK企业,推动乘用车“CTP”“CTB”技术和产品的迭代创新。引进BMS系统开发企业,积极引进PCS逆变系统产品。提升电池热管理系统配套能力,突破热失控/热扩散防护技术。 二、电池材料及组件 1.正极材料。重点发展具备高压实密度和低成本优势的磷酸铁锂材料,大力发展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协同发展锰酸锂、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延伸锰系材料优势,发展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跟踪推进新型锰基正极材料、普鲁士白/普鲁士蓝、聚阴离子等正极材料研究开发。 2.负极材料。有序发展高性能石墨负极材料,支持发展高比容量纳米硅/锡基复合材料,推动面向钠离子电池应用的硬碳负极材料技术和项目落地。 3.隔膜。重点发展新型基膜和超薄涂覆材料,开发中高端湿法隔膜、干法隔膜,支持包括陶瓷涂覆隔膜、新型聚合物涂覆隔膜、混合涂覆隔膜、凝胶化隔膜、质子聚合物膜的产业化生产。 4.电解液。大力引进高比能型电解液、高功率型电解液和宽温型电解液项目,提升溶剂、电解质环节配套能力。加强电解液用高纯溶剂、新型锂盐和功能性添加剂的开发。 5.集流体材料。支持电池铝箔项目技术改造和产能提升,推动轻薄化集流体材料和封装材料开发,大力引进PET铜箔、PET铝箔等新型复合集流体材料项目。 6.结构件和辅料。重点发展铝塑膜、极耳、钢壳、铝壳、盖帽等电池结构件产品,引进PVDF+NMP粘结剂、导电剂等辅料。 三、基础材料 1.锂盐。重点发展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支持锂磷铝石提炼碳酸锂/氢氧化锂及副产制备磷酸铁、锂磷铝石制备磷酸锂/磷酸铁锂等多元技术路线突破,延伸进口锂精矿/锂磷铝石—碳酸锂/氢氧化锂/磷酸锂—锂提炼废渣再利用—磷酸铁/磷酸铁锂的循环经济生态圈。 2.磷系基础材料。布局“硫-钛-磷-氟-铁-锂”绿色循环产业基地,发展磷酸/工业一铵、氟化硅(磷酸副产)/氢氟酸、磷酸铁/磷肥/草甘膦多元产品协同。支持开展海外磷矿石、萤石进口业务,构建进口磷矿石/萤石—硫酸(有色金属冶炼副产)—磷酸/工业一铵—磷酸铁/磷肥/草甘膦—氟化硅(磷酸副产)—氟化锂/六氟磷酸锂生态圈。 3.镍锰系基础材料。加强与自治区内优势不锈钢/锰加工企业联动,强化镍铁/高冰镍/二氧化锰及镍盐/锰盐等保障,支持三元前驱体和正极材料发展,重点发展钠电层状金属氧化物正极材料及前驱体,推进锂电三元材料与钠电材料基础工艺共享和产线设备互用,构建二氧化锰/镍铁/高冰镍—镍盐/锰盐—锂电三元前驱体—钠电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前驱体生态圈。 4.碳钒系基础材料。对接钦州市石化/煤化工基地基础原料供应,吸引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就近布局,发展电解液添加剂和溶剂环节;加强含矾石煤资源综合利用,提升电池级偏钒酸钠、五氧化二钒产能,支撑钠电、钒液流电池材料开发;依托甘蔗渣等生物质循环再利用,发展低成本硬碳前驱体制备;构建煤(石煤)化工—化工中间品—电解液溶剂/添加剂—钠电正极前驱体材料—硬碳负极前驱体生态圈。 四、电池关联产业 1.电池制造装备。重点发展涂布机、辊压机、激光设备、检测设备等电池制造设备,提升自动化及系统集成能力,推动制浆、涂布、辊压、分条集成一体化以及激光切卷绕、模切叠片和组装过程一体化。突破搅拌、涂覆、卷绕、分切、回收利用等高效设备。攻关隔膜关键工艺和设备。 2.能源电子元器件。推动新型储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重点发展储能变流器、电池管理系统和能量管理系统关键部件,引进储能控制芯片重大项目,发展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功率器件及模块,推动碳化硅、氮化镓外延材料加工项目落地,提升电力电子器件、传感器等产品供给能力。 3.电池应用装备。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工程机械、充换电设备等。推进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开发换电设备、检测、调试、智能化充换电(站)桩等产品。 4.电池回收。引进电池回收重点企业,开展有机物深度分离和毒害组分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建设智能拆解、安全破碎和精细分选生产线,突破金属元素热处理分离、负极石墨修复、金属元素复杂溶液提纯与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加快火法/湿法回收工艺包及成套装备推广应用,建设面向全球的锂电池回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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