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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2023年计划建成用户侧储能100MW以上

2023-11-15 20:07:19 来源:嘉兴市发改委

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11月15日,浙江嘉兴市发改委对加强用户侧储能政策支持,等三个提案进行回复。其中提到,下一步,嘉兴将进一步完善用户侧储能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省级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储能+”多元融合发展新场景,全年计划建成用户侧储能10万千瓦以上,截止目前累计建成储能5.98万千瓦,有力提升了电网调节能力。

  此外还提到,将适时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备案管理、电力接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的快速服务机制。

  并同时推进标准制定。新型储能的技术和应用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委将积极对接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积极探索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应用协同发展。

  此外还提到,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将市场主体从目前的集中式光伏和风电,争取扩大到生物质发电、水电、核电等。在完善绿电交易方面,探索组建市级国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统筹资源积极参与售电市场、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建设。鼓励第三方售电公司聚合分散式新能源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从价格上提升绿电、绿证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原文如下: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钱亚平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用户侧储能政策支持,深化能源改革、推动绿色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型储能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大力推广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同时,助力电网削峰填谷,增强能源保障能力,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近年来,我市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提前布局储能新赛道,全力推动储能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新型储能项目43个,装机规模达5.15万千瓦,其中用户侧储能为3.61万千瓦。

  二、有关工作举措

  (一)统筹开展储能规划布局。根据省能源局对全省新型储能项目发展规划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多元发展,安全可靠、市场驱动、示范先行的原则,明确全市新型储能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年度建设计划等,做好本地区新型储能项目纳规建议报送、年度建设计划编制报送及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联合经信、电力和长三角专精特新基地等单位开展调研排摸,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储能需求调研,积极推进供需双方对接和示范推广应用,滚动储备建设项目计划,截止目前全市共8个项目入选全省“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一。

  (二)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多部门联合课题组开展新型储能工程建设方案可行性论证,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建设方案,提出以用户侧储能和电网侧储能为主体,通信基站储能为补充的项目建设方案,并印发实施《嘉兴市光伏储能虚拟电厂“三位一体”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府组织召开“三位一体”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部署会,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属地职责,明确储能年度发展目标。明确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储能发展方向。目标实现县(市、区)1万千瓦级规模储能全覆盖,确保当年开工建设新型储能项目20万千瓦以上。

  (三)提升市场交易基础能力。落实《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根据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部署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要求,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综合补贴和绿电交易价格等因素)与电力用户自主协商开展绿电交易。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加强售电市场管理。做好电改政策培训宣贯,组织电力领域专家详细解读电力体制改革及市场化交易政策背景及输配电价、直购电、现货交易等相关政策,通过现场参训、视频参训、短信推送、纸质宣传等方式,帮助企业了解掌握电改新政、交易规则和市场动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服务。优化新型储能资源调配运行,建立嘉兴市虚拟电厂综合管理平台,作为规模化聚合新型储能资源的统一管理平台,推动储能项目分批有序接入,实现分布式资源主动调节和高效管控。落实国家、省有关新型储能运行管理规定,指导新型储能项目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和验收管理工作,督促项目配备必要通信信息系统,具备向电网调度部门上传运行信息、接受调度指令的功能。明确备案并网流程,优化用户侧储能备案流程,鼓励利用零星用地探索建设共享储能。完善并网办理手续,电网企业做好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及时出具并网接入意见。

  (五)完善建设运行规范。健全信息采集接入技术标准,组织起草嘉兴市虚拟电厂综合管理平台数据接口规范,明确平台数据接口文档规范要求。创新储能服务商业模式,推动通讯运营商、储能电池生产企业与电力公司三方合作,建立一体化智能管控平台,聚合基站储能资源并纳入统一管理,已完成176座5G基站智能化储能系统改造,实现智能常态化运维。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用户侧储能发展的政策环境,结合各地实际需求,积极有序推进新型储能建设,促进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一)实施示范带动。加快省级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储能应用发展。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多元融合发展新场景。

  (二)健全政策支撑。适时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备案管理、电力接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的快速服务机制。

  (三)推进标准制定。新型储能的技术和应用还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委将积极对接省、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积极探索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应用协同发展。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366号提案的答复

  陈晓琳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绿色电力供给、提高绿色电力使用比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大力推广绿色电力可用于抵消电力消费,对助力外贸企业应对国际碳税贸易壁垒、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绿电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聚焦清洁能源示范市建设,通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2022年,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70万千瓦,累计可再生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67万千瓦,包括光伏364万千瓦、风电7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1万千瓦,占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的25.2%,较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其中风电17.5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33.1亿千瓦时、生物质能发电17.8亿千瓦时。绿色电力消费方面,我市大力鼓励企业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助力企业长远发展。2022年全市共有217家工商业用户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交易规模4.87亿千瓦时,占全省19%,绿电交易规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二、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规划引领。以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为基础,专项印发《嘉兴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200万千瓦,风电装机60万千瓦。明确持续推动光伏开发利用、稳步推进风电发展、按需推进生物质能发电、倡导海洋能地热能综合利用、加强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6项重点任务,加快形成以风、光和生物质发电为主,海洋能和地热能综合利用为辅的发展新格局,积极推动多能互补、生态智慧、规模高效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印发《嘉兴市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围绕扩大有效投资、能源结构优化,谋划能源重大项目39个,总投资超380亿元,年度投资62亿元。

  (二)强化示范带动。强化能源项目创新示范,印发《嘉兴市“光伏+储能+虚拟电厂”“三位一体”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结合能源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优势,在全省率先打造光伏、储能、虚拟电厂耦合协同发展体系。印发《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及补助资金操作细则,强化电力消纳、电价补贴、用能抵扣等政策支撑,推动五县两区全面开展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整市推进“光伏+”党政机关、院校、医院等八大重点领域规模化开发。确保年度新增光伏装机50万千瓦以上。1-5月全市新增光伏装机27万千瓦,累计光伏发电量14.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83%。大力推进储能项目建设。秦山独立储能电站等8个项目入选“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一,以省级示范项目牵引推动各县(市、区)储能建设全面铺开,实现各县(市、区)万千瓦级规模储能全覆盖,全年计划建成用户侧储能10万千瓦以上。1-5月全市新增储能装机2.2万千瓦,开工在建项目9.6万千瓦。加快市域虚拟电厂管控平台建设,引导源荷储各侧资源参与电网运行。

  (三)强化发展保障。健全可再生能源项目要素保障机制,保障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加快补强各级电网设施,提高电网承载和调节能力,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允许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强化项目融资保障,印发《关于深化绿色清洁能源全产业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将支持清洁能源产业作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领域,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光伏、风电等产业链上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充分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扩大清洁能源领域中长期低息贷款投放,加强同业合作,强化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全阶段金融保障。比如嘉兴银行探索推出“阳光嘉”绿色金融产品,重点支持光伏电站全周期融资,海盐农商行开发“绿源贷”光伏按揭贷款产品,为企业参与太阳能发电和售卖提供普惠性按揭贷款等。

  截至3月底,辖内绿色信贷余额2952.19亿元,同比增速达81.65%;清洁能源产业绿色信贷余额261.07亿元,同比增长90.7%。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宣传指导,强化售电市场管理,积极推动全省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规模。在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时段,广泛宣传绿电应用对能源结构调整、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意义,加大各类清洁能源应用场景推广宣传力度,倡导普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提高绿电在全社会的认知认同度,组织开展能源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设备推介,引导企业安装使用新能源发电系统,营造绿电发展良好氛围。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绿色低碳转型的系列部署,多措并举加强绿电保障,全力满足企业绿色需求。

  (一)扩大绿色电力供应。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确保今年新增光伏装机50万千瓦以上。对有绿色电力使用需求的重大项目,全力协助企业对接省内绿电供应商,全力支持项目业主与市内外风电、光伏等绿色电源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量价,争取省级层面统筹予以适当支持,保障绿电需求。

  (二)完善市场交易机制。积极向上级部门呼吁,将市场主体从目前的集中式光伏和风电,争取扩大到生物质发电、水电、核电等。探索组建市级国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统筹资源积极参与售电市场、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建设。鼓励第三方售电公司聚合分散式新能源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从价格上提升绿电、绿证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三)优化政策要素保障。积极引导绿色电力消费,落实绿色电力在能耗双控中进行抵扣的激励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等产品,探索将碳表现、碳定价纳入授信管理流程,大力发展绿色权益抵质押融资业务。完善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银行机构完善信贷政策,合理界定清洁能源项目的信用评级标准和评估准入条件,将ESG表现评价用于清洁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作为绿色金融工作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感谢您对绿色电力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答复

  章纯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嘉兴发展清洁能源新格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清洁能源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持续提升能源保供能力。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截止2022年底全市累计可再生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67万千瓦,包括光伏364万千瓦、风电7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1万千瓦,占全市电力总装机容量的25.2%,较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其中风电17.5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33.1亿千瓦时、生物质能发电17.8亿千瓦时;核电总装机达666万千瓦,年发电超500亿千瓦时。在能源要素保障方面,通过统筹可再生能源替代用能空间、上级下达增量用能、淘汰落后用能腾出存量用能空间,“十四五”以来全市已累计保障新上项目用能551万吨标准煤。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整体规划引领。围绕“十四五”能源发展要求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加强清洁能源发展统筹部署,践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理念。在能源供给侧,组织编制《嘉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嘉兴市域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嘉兴市清洁能源整体发展方向和布局。在能源需求侧,出台《嘉兴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双控”促进低碳发展的若干意见》《嘉兴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的政策体系,促进能源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大力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印发《嘉兴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装机200万千瓦,风电装机60万千瓦。明确持续推动光伏开发利用、稳步推进风电发展、按需推进生物质能发电、倡导海洋能地热能综合利用、加强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示范、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6项重点任务。印发《嘉兴市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及补助资金操作细则,推动五县两区全面开展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十四五”以来,我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量26.6亿千瓦时,增加可再生能源替代用能空间75万吨标煤。

  (三)推进能源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印发《嘉兴市“光伏+储能+虚拟电厂”“三位一体”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打造光伏、储能、虚拟电厂耦合协同发展体系。大力推进储能项目建设。秦山独立储能电站等8个项目入选“十四五”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一,以省级示范项目牵引推动各县(市、区)储能建设全面铺开,实现各县(市、区)万千瓦级规模储能全覆盖,2023年计划建成用户侧储能10万千瓦以上,截止目前累计建成储能5.98万千瓦,有力提升了电网调节能力。

  (四)积极拓宽氢能应用场景。依托嘉兴港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副产氢资源优势,大力拓宽氢能应用链示范场景。以交通领域为先导,在城市公交优先试行,鼓励和支持国有公交公司开辟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专线。依托嘉兴港口、现代物流园等有利条件,逐步将氢燃料电池汽车向重卡、集卡、冷链物流车、叉车等领域延伸,推动氢能在货物运输域绿色低碳应用,完善氢能应用基础设施,力争到2025年建成固定式加氢站(包括综合能源站)12座以上。探索氢能发电示范应用,2台兆瓦级氢能分布式发电站在嘉兴港区并网投运,实现工业副产氢高效利用,打造“氯碱-氢能-绿电”自用新模式。指导嘉兴港区做好氢能综合利用的节能量审核确认,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

  (五)推广核能综合利用。推动海盐核能供热示范工程,目前项目一期已正式投运,供暖面积约46万平方米,惠及近4000户居民。在民用核能供暖试点的基础上,通过节能审查、专家评审推动冠宇锂电池项目在工业领域创新应用核能低温余热。海盐《零碳未来城发展规划》获省批复,核电小镇秦山工业园区先行示范建设有序推进,开展嘉兴市核能综合利用课题研究,推进高温气冷堆热电联供系列课题研究,落实秦山核电厂址保护工作,积极探索零碳未来城发展模式与实现路径,着力打造国内首个、国际领先的零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清洁可再生能源,积极拓展增量用能空间,保障高质量产业项目发展用能。

  (一)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加速新能源推广应用,全面推进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加快党政机关、院校、医院等八大重点领域光伏应用,加大居民光伏集中连片开发力度。因地制宜推进一批分散式风电项目、工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拓展核能综合利用在工业供热领域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加氢站及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嘉兴市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优化能源结构,围绕43个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推动浙沪联络线二期、西二线川气东送互联互通、市域天然气管网工程、LNG应急调峰储运站外输管线及早建成投产。

  (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健全清洁能源项目要素保障机制,保障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要素需求。加快补强各级电网设施,提高电网承载和调节能力,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将支持清洁能源产业作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领域,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光伏、风电等产业链上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清洁能源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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