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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中国网获悉,近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2024年安徽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配套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其中《2024年安徽省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到,独立储能企业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结算季结季清,与每季度最后一月电能量电费一并结算。对于独立储能企业电站充放电效率达到80%的,其充放电产生的损耗电量电费按全省纳入分摊范围的独立储能企业损耗电量总电费统一测算。独立储能企业损耗电量总电费=∑(储能月度总充电费—储能月度总放电费),独立储能企业损耗电量总电费由独立储能企业根据实际结算放电量分享。 关于征求2024年安徽省电力中长期交易配套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持续做好我省2024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依据《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和《安徽省2024年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安徽电力交易中心起草了《2024年安徽电力中长期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2024年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4年安徽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4年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024年安徽省新型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损耗费用补偿细则(征求意见稿)》等实施细则,现征求各市场主体意见。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于12月21日前书面反馈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yzx_dw@163.com。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程鸿鹄,电话:0551-63605762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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