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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中国网获悉,6月24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实施第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通知》表示,根据各地报送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有关情况,河南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评估,工业企业类49个、增量配电网类9个、农村地区类5个项目纳入第一批实施范围。 《通知》指出,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 根据名单,本批三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总容量约为2.145GW,项目共涉及54个业主。其中风电部分总容量约1.4GW,光伏部分总容量约745MW。第一批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模式可分为自主开发、合同能源管理两大类。第一批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分为家庭作坊类、生产企业类和整村开发类。 配储方面 : 根据此前发布的实施细则, 1、工业企业一体化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等调节手段,实现所发电力自发自用。应加装防逆流装置,不向大电网反送电,在支撑绿色电力充分消纳的同时,不占用公共电力系统调峰能力。 2、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配电网内部与公共电网的交换功率和交换时段具有可控性,具备电力供需自我平衡运行能力,独立运行时能保障重要负荷连续供电不低于2小时。 3、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生产企业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20%、时长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整村开发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新能源装机功率的50%、时长不少于2小时配置储能设施。 原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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