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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对《关于在山北地区规划建设绿电产业园区的提案》的答复。文件指出,包头市已建和在建储能以锂电池电化学储能为主,均为新能源配建储能,其中已建储能项目9个,共38.8万千瓦/76.6万千瓦时;已批复的在建及拟建储能项目16个,共171.4万千瓦/671.7万千瓦时。待批复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项目5个,规模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 在储能电站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对于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要求,新能源配建一定规模(15%/4h)的储能以保证新能源使用率。 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8号),独立储能电站可享受容量电价补偿,并从峰谷价差获利。我市积极推动独立储能电站建设。根据区能源局通知要求,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共5个项目,已上报自治区能源局等待批复。 原文如下: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366号提案的答复 王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山北地区规划建设绿电产业园区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能源发展的关注,现根据您的建议及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并网装机容量1884.37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104.12万千瓦,新能源装机780.26万千瓦(占全市装机容量的41.41%),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装机分别为520.95万千瓦和259.31万千瓦;储能电站装机25.8万千瓦。 2023年,全市累计发电量854.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2%。其中,火电累计发电量69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9%。新能源累计发电量161.77亿千瓦时(占全市发电量18.92%),同比增长12.31%。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发电量分别为128.46亿千瓦时和33.31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9.33%和25.51%。 二、采取措施 (一)建设绿电园区方面 一是根据自治区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3年)》,新能源项目须与负荷用电特性相匹配。我市新能源项目在申报时严格遵守自治区对于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要求,避免大规模弃风弃光局面发生。二是根据《包头新能源新场景应用整体规划实施方案》,我市山北新能源资源通过500千伏输电线路输送至山南负荷使用,保证我市风光资源被充分利用。 (二)储能电站方面 一是根据自治区对于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要求,新能源配建一定规模(15%/4h)的储能以保证新能源使用率。二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88号),独立储能电站可享受容量电价补偿,并从峰谷价差获利。我市积极推动独立储能电站建设。根据区能源局通知要求,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共5个项目,已上报自治区能源局等待批复。 (三)高耗能产业方面 根据《包头新能源新场景应用整体规划实施方案》,我市积极探索高耗能产业绿电替代项目,通过在山北建立新能源场站,为山南的高耗能产业提供绿电,有效降低能耗,保证产业顺利落地。一是建立专项招商工作机制,协调各旗县区招商部门,盯住高耗能产业集中度较高的且有产能退出可能的发达省市,加大专项招商对接力度。二是密切关注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积极与我市有关部门和旗县区沟通,为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加快项目推动进度,大力发展使用绿电的大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未来产业,以及氢能储能产业,落实绿电政策,推动绿电的市场化应用和就地消纳。三是在我市举办各类展会和外地招商说明会中按比例专门增加“绿电+高耗能项目”招商推介内容。 三、取得成果 (一)建设绿电园区方面 2023年11月,自治区能源局批复《包头新能源新场景应用整体规划实施方案》,方案结合包头市新能源集中在山北、负荷集中于山南的实际情况,突破了自治区市场化能源项目对于新能源必须直接接入园区变电站及接入线路不超过50公里的要求。为我市充分利用新能源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目前,通威硅能、通威绿色基材、新特硅材料、双良工业园区等多个项目已依据该方案获得山北新能源指标批复,在山北地区建设新能源场,通过500千伏输电线路将绿电输送至山南相应负荷消纳。 (二)储能电站方面 我市已建和在建储能以锂电池电化学储能为主,均为新能源配建储能,其中已建储能项目9个,共38.8万千瓦/76.6万千瓦时;已批复的在建及拟建储能项目16个,共171.4万千瓦/671.7万千瓦时。 (三)高耗能产业方面 目前,我市已有10个高耗能项目匹配新能源建设,均为市场化并网项目。今年2月,固阳县政府与与协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固阳境内投资建设1000p算力的超级智算中心项目,申报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所发电量均在该项目消纳。 四、举一反三 (一)全力支持市场化项目开发 广泛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优先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火电灵活性改造、风光制氢一体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业园区绿色供电、全额自发自用6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并积极探索新的市场化项目应用场景开发模式。加快建设已批复的达茂旗巴音花零碳园区、包头铝业产业园低碳园区2个示范园区,构建“绿色供电+低碳经济”的协同发展模式,推进园区整体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实现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二)加快规划储能电站多元化发展 尝试采用共享储能电站模式,以共享储能电站替代风光项目配储电站,采用共享储能电站容量租赁的方式给风光项目配储,使储能电站在同一时间段内可服务于多个电力市场主体,通过精细的调度管理和灵活的交易机制,提升储能电站利用率。同时,针对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积极探索盘活途径,研究配建储能转独立储能可能性与可行性。积极实践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采用“锂电池+”模式,将锂电池储能与其他新型储能方式结合建设,在填补长时储能空白的同时解决各类新技术初期面临的经济性问题。 (三)全力开展“两高”项目绿电替代 落实自治区“两高”项目绿电替代政策,采取绿电直供、绿电交易等方式开展高耗能用电负荷绿电替代,提高“两高”企业绿电消纳比例。开展存量用电负荷绿电替代,积极争取自治区能源局和内蒙古电力公司支持,对于满足国家和自治区能耗、环保、产业政策要求的高载能存量负荷,参照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要求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供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存量负荷绿电替代模式,进一步提高全市绿电消纳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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