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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改委: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储能,并纳入省级规划的充放电调用政策进行结算

2024-08-14 08:22:08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8月12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其中,储能方面表示:

  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储能

  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可自愿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分布式储能设施,并以聚合共建、租赁共享等模式集中统筹建设分设区市分布式电网侧储能。

  鼓励各设区市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发展改革委应组织各县(市、区)电力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根据配电网规划,科学制定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的规划布局方案,并附投资主体方案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规划评估。

  分布式电网侧储能直接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在满足独立接入、独立计量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纳入省级规划的分布式电网侧储能项目可按照“苏发改能源发【2023】775号”的充放电调用政策进行结算。

  同时,文件提出大力推进储能建设。

  充分利用电化学储能响应快、配置灵活等优势,重点发展电网侧储能,加快华能金坛、国信淮安等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研究探索长时储能技术试点应用,提高储能运行效率。

  文件明确,到2025年,全省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约9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约1300万千瓦。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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