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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市发布利好政策,最高奖励5000万!2025年储能行业迎来新利好

2025-02-15 14:17:47 来源:储能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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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2月12日,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指出,通过“揭榜制”“赛马制”等组织方式,对标国际领先水平,以产业化为导向,围绕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开展攻关的企业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

  围绕新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应用需要,重点在风电、光伏、储能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对于入库企业拟建设新能源领域的实验室和研发中心,经过市科技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评审),可通过政企共建方式给予支持,市财政出资比例不高于30%,最高出资5000万元。

  同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光明区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加强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光明区超千亿级战略性支柱产业。

  规程制定了相关资金资助的对象、方式、标准等,涉及二十二个具体奖励方向:

  布局建设创新平台、突破核心技术、科技成果转化资、知识产权运用、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做大做强奖励、专业园区奖励、大科学装置集聚区建设储能示范项目、工商业园区打造储能标杆项目、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接入虚拟电厂、氢能示范应用、企业拓宽海外市场、经贸会展交流活动、强化标准制定保障、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

  其中,在大科学装置集聚区建设储能示范项目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项目实际投资为项目实际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设备购置安装、场地改造升级等费用,不包括土地及产业用房的租赁购置费用和房屋建设费用。

  在工商业园区打造储能标杆项目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项目实际投资为项目实际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设备购置安装、场地改造升级等费用,不包括土地及产业用房的租赁购置费用和房屋建设费用。

  在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项目实际投资为项目实际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设备购置安装、场地改造升级等费用,不包括土地及产业用房的租赁购置费用和房屋建设费用。

  在接入虚拟电厂奖励方面,规程提出:对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投资主体,最高连续三年按响应收益的10%给予资助,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对改造接入虚拟电厂的新型储能项目,按改造实际投资的20%,给予项目最高100万元资助。项目实际投资为项目实际发生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设备购置安装、场地改造升级等费用,不包括土地及产业用房的租赁购置费用和房屋建设费用。

  规程中对于科技创新等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较大,资助金额位于100-1000万之间。另外,对于储能产业园区,以及入驻产业园区的企业,也给给予了较大额度支持。例如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对于建设符合实际生产需求的产业空间,对新建项目按相比通用标准厂房增加投资的50%或对改造项目按实际投资的50%,给予产权主体最高3000万元资助,对于入驻新型储能制造园区、新型储能专业楼宇的企业给予最高连续三年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资助等。

  广东作为储能产业创新高地,率先打响支持新型储能发展第一枪。

  无独有偶,江苏、浙江、天津、甘肃等省市近日针对新型储能也发布了利好政策。

  江苏常州:储能补贴0.3元/KWh

  日前,江苏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于装机≥0.5MW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最高0.3元/kWh的投资运营支持;新认定零碳园区最高支持100万元;支持企业绿电消费,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关于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详情如下。

  对列入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最高支持50万元。

  对完成试点创建并通过验收的近零碳示范园区,最高支持5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零碳工厂、零碳工业园区,最高支持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近零碳工厂,最高支持5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支持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按不超过绿电交易价格中所含的绿色电力环境价值费用的5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

  支持新能源领域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对装机0.5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最高0.3元/千瓦时的投资运营支持。

  对当年度获得省绿色和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施工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

  对参与国家或省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在一定期限内首次获得动力电池、绿色建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证书的企业予以相应支持。

  江苏高邮:鼓励秦邮特钢等企业建设用户侧储能电站

  近日,江苏高邮人民政府发布了《202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2024年的工作成果,对于2025年,提出将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在产业链方向,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复合材料、专业装备、汽车零部件、电动工具、特种电缆、新型食品等优势产业固链升链,光伏、储能、智慧照明、智能终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补链延链,低空经济、氢能等未来产业建链扩链,持续做强5大产业集群,规模企业开票达1200亿元。

  工作报告还提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发挥“虚拟电厂”调峰稳供作用,探索建设“近零碳”园区、工厂,鼓励秦邮特钢等企业建设用户侧储能电站。

  优化“511”现代产业体系,设立50亿元产业引导基金,5大产业集群规模企业开票销售1050亿元、贡献率达90%,新能源产业集群开票销售突破500亿元。

  江苏张家港:支持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2月5日,江苏张家港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其中提到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机制。出台张家口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两高”项目清单化动态管理,鼓励清洁能源替代使用,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支持陆上风电、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天津:支持储能等新能源发展

  1月2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其中提到支持新能源发展。围绕先进新型电池(锂电池、半/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品及关键材料,高效光伏产品、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制氢装备,储能系统产品及装备等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企业提供新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根据企业基础能力建设和系统集成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对得分80分及以上的企业,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且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甘肃兰州:鼓励通过配置储能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承载能力

  2月8日,兰州发改委发布《兰州市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结果的公示》。

  规定分布式光伏在龙泉乡等17地可审核后接入,其余地区可直接接入。鼓励通过配置储能、汇集升压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等措施,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承载能力。

  兰州市2025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等级结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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