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
储能中国网获悉,11月17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其中,意见稿指出,新型储能日前申报每15分钟最大充电能力与充电价格,报价不分档位,上限与火电机组最高限价一致,为370元/MWh,全天报价相同。 价格单位为:元/MW•h,报价最小单位为 10元/MW•h,报价周期为天。新型储能同时申报充放电爬坡速率、日最大充放电循环次数(未申报默认为 2)、单次最大充电量等信息,作为约束条件参与市场出清,相应的前置放电过程由调度机构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新型储能电站申报的放电计划统筹安排。 提供调峰服务的新型储能调峰服务费用,每15分钟调峰服务费用计算方式为:某新型储能调峰服务费用=该新型储能实际充电电力×市场出清价格×0.25。 意见稿表示,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为日内市场,按照集中报价、日内统一边际出清的方式开展。京津唐电网作为统一控制区组织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火电机组、新型储能按照本规则参与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市场的规则另行制定。 意见稿指出,调峰服务费用由火电(燃煤、燃气)、风电、光伏(扶贫光伏场站除外)承担,新型储能原则上不在市场开展时段放电,不参与调峰服务费用分摊。火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风电场、光伏电站自首台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发电之日起参与调峰服务费用分摊。 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在全年按需开展,每日运行时间为 00:00-07:00、11:00-16:00。每年 11 月至次年 5 月固定连续运行,6 月至 10 月由调度机构在预测次日或下一市场时段火电机组最低平均负荷率低于 40%时启动运行。 原文如下: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征求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电力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京津唐电网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管理,深入挖掘系统调节能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据《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5﹞4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京津唐区域实际,对《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2019年修订版)进行修订,在初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认真研究,并于12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华北能源监管局。 联系方式:010-88072972 schbj@nea.gov.cn 附件:京津唐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final.pdf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5年11月17日 |
储能中国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储能中国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文字或图片,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本网站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网站、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凡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的内容属储能中国网原创,转载需授权,转载应并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本网站部分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储能中国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2022014822号-1 投稿邮箱:cnnes2022@163.com
Copyright ©2010-2022 储能中国网 www.cnne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