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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新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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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中国网获悉,11月21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其中,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7 年,全省新型储能实现规模化建设,源网荷侧新型储能多种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新型储能发展从“单兵作战”向“集成应用”转变,市场机制、商业模式基本健全成熟。新型储能对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00 万千瓦以上。 电源侧新型储能方面,合理配置 实施方案表示,在松辽清洁能源基地、黑龙江东部清洁能源基地配套建设新型储能,平滑新能源外送出力曲线,提升基地新能源项目并网友好性。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鼓励新能源企业建设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增强分布式新能源自调节能力。支持正常运行、退役或停产的燃煤、生物质电厂高效利用资产,依托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 电网侧新型储能方面,重点发展 实施方案表示,推动哈尔滨市、大庆、齐齐哈尔等城市负荷中心建设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简称“独立新型储能电站”,下同),保障城市电力供应可靠性。围绕冯屯、大庆、安北、哈南等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调峰调频困难的主干网关键节点,重点推动构网型储能示范应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在黑河、大兴安岭等配电网薄弱区域推广新型储能应用,提升电网稳定运行水平。鼓励电源侧储能转为独立储能,支持发展共建共享商业模式。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功率不低于5万千瓦、时长不低于 4 小时。 用户侧储能方面,创新场景模式 实施方案表示,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机制,聚焦工业园区、重大产业项目、算力中心、光储充放一体化充电站、分布式光伏、5G 基站等终端场景,实现储能和负荷的深度融合。发挥新型储能集成融合零碳园区、绿电园区的支撑性作用,探索创新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车网互动等应用模式,系统提升负荷调节能力。研究推广聚合新型储能、可间断负荷等参与需求响应。 调度调用、价格机制方面, 实施方案指出,创新新型储能与电源协同优化调度、规模化储能系统集群智能调度及分布式储能虚拟电厂聚合调控等方式,一体化调用新能源和配建储能,保障高效合理利用。 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新型储能电站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并形成充放电价格。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推动完善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结合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系统运行情况,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 专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市(地)发展改革委,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储能企业: 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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