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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中国网获悉,2025年12月29日,内蒙古海南区、乌达区两大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公示,总规模1GW/4GWh。 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 中选企业共三家:中广核(内蒙古)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0MW/800MWh、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MW/800MWh、内蒙古蒙西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400MWh。 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 项目总规模为500MW/2GWh。中选企业共三家: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MW/1.20GWh、内蒙古蒙西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400MWh、内蒙古高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0MW/400MWh。 北极星储能网注意到,两大项目中选开发主体中,内蒙古蒙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均在列,两个项目中选规模共计200MW/800MWh。据了解,内蒙古蒙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内蒙古狮城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两者均为国企,隶属于内蒙古狮城国投运营集团。 原文如下: 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乌海市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乌能局发〔2025〕9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海南区能源局委托第三方优选服务机构,对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含: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2个、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1个)开发主体进行优选工作,结合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海南区5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主体优选工作报告》,经综合评定,拟定以下企业作为项目开发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下午17:3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海南区能源局。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对相关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地址:海南区能源局410室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海南区能源局 2025年12月29日 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优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规范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656号)、《乌海市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的通知》(乌能局发〔2025〕9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乌达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1个、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2个)开发主体进行优选工作,结合第三方机构提交的优选结果,经综合评定,拟定以下企业作为项目开发主体,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乌达区金湖500kV变电站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开发主体分别为:内蒙古东景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内蒙古蒙西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内蒙古高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18:0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反馈至乌达区能源局。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对相关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联系单位:乌达区能源局 地址:乌达区党政大楼513室 2025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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