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
储能中国网获悉,5月3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完善《湖南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文件表示,参与现货市场的独立新型储能作为价格接受者,充放电电量按照所在节点的节点电价结算,站用电量的电能量费用结算模式与充电电量保持一致。 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独立新型储能充放电电量按照其所在节点的实时现货市场节点电价结算。 独立新型储能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补偿费用方面,独立新型储能补偿费用是指因电力调度机构为满足电网运行需要调整独立新型储能的充放电曲线,导致独立新型储能的电能量收益为负时,对其进行的补偿。 完善后的细则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 原文如下: |
储能中国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储能中国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文字或图片,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本网站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网站、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凡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的内容属储能中国网原创,转载需授权,转载应并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本网站部分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储能中国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2022014822号-1 投稿邮箱:cnnes2022@163.com
Copyright ©2010-2022 储能中国网 www.cnne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