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能源风电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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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绿电应用的决策部署,引导全社会优先使用和主动消费可再生能源,7月27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扩大绿电应用专题会暨《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令)政策宣贯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介绍42号令的编制背景、核心内容,安排部署有关落实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代表、用能企业、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代表作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部署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协同发力,全社会共同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建成了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供给体系,在消费和消纳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体系。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要求联合发布42号令,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42号令首次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这既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和建设能源强国的有力支撑,也是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重要抓手,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全面提高认识,全面压实责任,全面拓展空间,确保42号令各项要求落地见效。要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横向加强能源主管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住建、交通等部门交流协作,纵向推动各省实施方案与国家“十五五”能源规划上下联动,深层次强化政企协同,全面推进可再生能源消费和消纳。要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奖惩监管。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测考核,省级主管部门抓好消纳方案落地,重点用能行业相关企业按要求完成最低消费比重目标,各派出机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深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国家能源局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梳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省级主管部门持续做好42号令政策宣贯。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刘德顺主持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和单位、各派出机构,各省级发改、能源、工业和信息化、交通主管部门,相关用能企业、电网企业、发电企业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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