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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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中国网获悉,8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能源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推进绿电直连新业态,大力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情况。 发布会上,刘学军在介绍时表示,大力发展绿电直连新业态。探索新能源生产和消费集成发展路径,满足不同用户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在政策指导支持上,加强对各市能源主管部门、重点项目企业的政策指导与技术支持,服务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招引培育。在重点项目建设上,积极推进东营宁德时代、济宁宁德时代、莱州万华等绿电直连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确保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在项目储备管理上,支持各市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方向谋划绿电直连项目,排查用地、生态、压覆矿、文物、军事等限制性因素,加速落实新能源资源条件。 在回答记者提问:目前,有不少企业认为通过绿电直连“拉专线”就能够降低用电价格,请问是这样吗?如何客观看待绿电直连项目的经济性?企业在谋划绿电直连项目时应注意把握哪些原则? 刘学军介绍,2025年5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前后印发《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政策制定初衷看,绿电直连项目主要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源荷匹配,就地就近”原则布局建设。从项目价格机制看,绿电直连项目应按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整体参与电力市场;绿电直连项目综合考虑电力用户负荷特性、电网备用容量、电力市场交易价格等客观因素,用电成本各有差异,并非开展绿电直连就必然降低电价。特别是用电可靠性要求高、电网备用容量大的电力用户,因其负荷刚性强、对公网供电保障依赖度高,对应的容量电费也较高,需申报较大的接入公网容量,用电价格未必降低。 整体看,企业谋划实施绿电直连项目,要实事求是、科学审慎,避免盲目上马、一哄而上。严格遵循“以荷定源、就地就近”原则,“一企一策”从新能源资源条件、风光结构配比、源荷匹配程度、全生命周期投资成本等分析评估,科学研判经济性。根据经济性测算分析,可从以下四个方面优化项目方案,降低用电价格。 一是降低接入公网容量。项目输配电费主要与接网容量挂钩,这是绿电直连经济性的重要影响因素。企业应充分挖掘自身调节潜力,提升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合理降低申报接入容量。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通过聚合柔性负荷、提升智慧调控能力,整体优化接网容量,提升变压器负荷率,降低输配电成本。 二是合理配置新型储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具有波动性、间歇性和随机性,配置新型储能可有效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大发时段储存电量、出力不足时段释放电量,提升源荷匹配度,减少公共电网购电量。 三是优化风电光伏规模。风电、光伏发电具有不同出力特性,光伏发电最大出力主要集中在白天;风电出力主要集中在下午及晚上,二者互补性强。企业应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负荷特征,科学优化风电、光伏的装机规模。根据目前电力市场条件仿真测算,“光多风少”的电源配比用电成本最低。 四是提高负荷可调节性。企业可通过生产流程改造或设备升级,提升负荷灵活性,实现“高峰少用、低谷多用”,提升整体经济性。支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建立调节能力激励机制,鼓励内部主体之间基于不同调节能力约定调节责任和相应经济补偿标准,促进价格信号有效激励和公平传导。 就记者提问:近期,国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请问山东将如何落实并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 刘学军回答时表示,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公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将对各省强化中长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完成情况按照实际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进行核算。我们坚持供给端与消费端双向发力,从源头上做大绿电增量“基本盘”,从消费侧提高绿电利用水平,全力保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在供给侧,加快规模化开发。以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为重点,推动可再生能源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一方面,海陆并举推进风电。海上全面开发省管海域项目,有序推动国管海域项目,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洋油气融合开发,加快打造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陆上提速三批集中式项目开发,加快“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能源交通融合等项目建设,高质量建设鲁西陆上风电基地。另一方面,稳妥有序发展光伏。鼓励光储一体、风光一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鲁北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引导分布式光伏根据电网可开放容量合理布局,支持分布式光伏就近开发、就地消纳。 二是调节侧,促进高质量消纳。围绕发、输、储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更好消纳利用。一是加快调节能力建设,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3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新建机组全部按新一代煤电标准建设,新型储能年内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建成中能建泰安35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吉电潍坊35万千瓦电化学储能等项目,推动潍坊抽水蓄能首台机组投产。二是强化电网支撑能力,建成烟威、中核CX等特高压和高地、渤海等500千伏工程,新增农村电网线路10000公里、变(配)电容量650万千伏安,年内省内新能源外送5.5亿千瓦时。三是提振绿电消费需求,支持魏桥、信发等电解铝负荷接入公用电网,推动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年内新建充换电示范站80座。 三是在应用端,推动高水平利用。加快培育清洁能源领域新场景,创新“绿电+”消费模式。一方面,创新源荷集成模式。加快推进济宁宁德时代、枣庄欣旺达等绿电就地就近消纳项目建设,落实绿电直连融合发展政策,重点支持电解铝、水泥、钢铁等高载能行业及算力中心等新兴行业,结合周边新能源资源禀赋与企业需求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开展绿电直连。另一方面,探索产业集成模式。聚焦济南、青岛两大都市圈和青岛鳌山湾、烟台丁字湾、威海石岛湾等沿海湾区,统筹新能源开发与重大生产力布局,依托宁德时代、万华化学等龙头企业创新“新能源+产业”发展模式,拓展“以绿制绿”新业态,打造能源综合应用新场景。 发布会文字实录如下: 李康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能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学军先生,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封立树先生,省能源局二级巡视员麻书杰先生,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王勇先生,介绍山东推进绿电直连新业态,大力促进绿色电力消费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刘学军先生介绍相关情况。 刘学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新闻界的媒体朋友们见面,感谢各位多年来对全省能源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 “十四五”期间,全省非化石能源跃升发展,贡献了93%的新增电力装机。截至2026年7月,非化石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46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比重的55.8%。其中,生物质发电502.3万千瓦、光伏发电9735.4万千瓦、风电3422.8万千瓦,分别居全国第一位、第二位、第五位。“十五五”时期,是全省实现碳达峰战略目标、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攻坚时期,新能源发展环境也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 从国际看,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落地实施,国际碳排放约束不断收紧,全球绿色产业竞争持续加剧。高耗能产品进出口贸易绿色壁垒显著升高,行业竞争延伸至碳足迹、绿电消费等维度,出口外向型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可溯源绿电需求快速攀升。 从国内看,2025年以来,国家《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绿色电力生产消费模式深刻变革,催生钢铁、水泥等重点用能企业更多绿电、绿证需求。 从全省看,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开发与绿电就地就近消纳工作。今年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抓好新能源消纳利用,拓展绿电直连等应用场景。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围绕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先后印发《山东省2026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促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组织召开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绿电消费推进会、全省绿电直连就近消纳项目现场会,多措并举提振绿电消费需求、推动绿电直连高质量发展。 面对“十五五”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立足全省用电基数大、高载能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旺盛的实际,今年7月我们印发公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从优化管理方式、加大政策支持、规范实施程序三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措施,有力破解标准不一、机制不畅、边界不清等问题。 总体来看,绿电直连新政策有三个特点。一是“门槛更低”,统筹新增负荷与存量负荷、单一电力用户与多用户,充分放宽适用条件,优化源荷距离要求,放宽海上风电绿电直连上网电量上限,推动“新能源+”多种绿电就地就近利用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开发积极性。二是“服务更优”,明确绿电直连线路建设主体,支持项目充分利用存量电力设施;鼓励项目建设智慧调度平台,推动源、网、荷、储实现小时级发用电量匹配,解决了绿电溯源问题;打造多种应用场景,推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提质增效。三是“流程更简”,重点将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产业园中就地就近消纳模式类项目,统一按照绿电直连模式管理,明确智慧调度平台等要求;将绿电(绿证)交易、分布式自发自用模式类项目下放至市级组织实施。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将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要求,会同山东能源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部门、企业,把绿电直连在全省推开,多措并举提升绿色能源消费水平。 一方面,大力发展绿电直连新业态。探索新能源生产和消费集成发展路径,满足不同用户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在政策指导支持上,加强对各市能源主管部门、重点项目企业的政策指导与技术支持,服务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招引培育。在重点项目建设上,积极推进东营宁德时代、济宁宁德时代、莱州万华等绿电直连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确保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在项目储备管理上,支持各市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方向谋划绿电直连项目,排查用地、生态、压覆矿、文物、军事等限制性因素,加速落实新能源资源条件。 另一方面,持续扩大绿色电力消费规模。不断强化绿证价值实现与流通应用,健全全社会绿电消费激励机制。在绿证强制消费上,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与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要求,引导重点用能企业通过新能源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绿电交易,提高绿电消费比例。在绿证自愿消费上,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发挥绿色消费带动作用,支持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在供应链采购中的应用,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在绿证交易渠道上,强化省级绿证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绿证宣传推广,鼓励使用绿电消费标识。 我就简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李康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中国发展改革报记者 目前,有不少企业认为通过绿电直连“拉专线”就能够降低用电价格,请问是这样吗?如何客观看待绿电直连项目的经济性?企业在谋划绿电直连项目时应注意把握哪些原则? 刘学军 感谢您的提问。2025年5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前后印发《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政策制定初衷看,绿电直连项目主要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源荷匹配,就地就近”原则布局建设。从项目价格机制看,绿电直连项目应按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整体参与电力市场;绿电直连项目综合考虑电力用户负荷特性、电网备用容量、电力市场交易价格等客观因素,用电成本各有差异,并非开展绿电直连就必然降低电价。特别是用电可靠性要求高、电网备用容量大的电力用户,因其负荷刚性强、对公网供电保障依赖度高,对应的容量电费也较高,需申报较大的接入公网容量,用电价格未必降低。 整体看,企业谋划实施绿电直连项目,要实事求是、科学审慎,避免盲目上马、一哄而上。严格遵循“以荷定源、就地就近”原则,“一企一策”从新能源资源条件、风光结构配比、源荷匹配程度、全生命周期投资成本等分析评估,科学研判经济性。根据经济性测算分析,可从以下四个方面优化项目方案,降低用电价格。 一是降低接入公网容量。项目输配电费主要与接网容量挂钩,这是绿电直连经济性的重要影响因素。企业应充分挖掘自身调节潜力,提升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合理降低申报接入容量。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通过聚合柔性负荷、提升智慧调控能力,整体优化接网容量,提升变压器负荷率,降低输配电成本。 二是合理配置新型储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具有波动性、间歇性和随机性,配置新型储能可有效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大发时段储存电量、出力不足时段释放电量,提升源荷匹配度,减少公共电网购电量。 三是优化风电光伏规模。风电、光伏发电具有不同出力特性,光伏发电最大出力主要集中在白天;风电出力主要集中在下午及晚上,二者互补性强。企业应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负荷特征,科学优化风电、光伏的装机规模。根据目前电力市场条件仿真测算,“光多风少”的电源配比用电成本最低。 四是提高负荷可调节性。企业可通过生产流程改造或设备升级,提升负荷灵活性,实现“高峰少用、低谷多用”,提升整体经济性。支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建立调节能力激励机制,鼓励内部主体之间基于不同调节能力约定调节责任和相应经济补偿标准,促进价格信号有效激励和公平传导。 中新社记者 刚才发布人介绍,山东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请问这项政策拓展了哪些绿电直连应用场景?政策出台后山东在项目布局等方面有何打算? 麻书杰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7月,我们立足全省能源发展实际、产业转型需求,在前期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及“单用户”绿电直连基础上,结合国家“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要求和全省产业规划布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绿电直连发展的通知》。政策聚焦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重点用能行业绿电消费要求,拓展绿电直连应用场景,完善项目准入标准,破解发展难点堵点,推进绿电直连模式从“单一用户固定场景”加速迈向“多用户普惠共享”。 一是拓展优质存量用电负荷。围绕传统产业优化提升、新兴产业招引培育和外贸出口绿色转型,将有绿电消费的重点行业、算力基础设施、海上油气田、沿海重点港口等存量负荷纳入绿电直连适用范围,盘活各类优质存量负荷“资源池”,加大绿电要素保障力度,实现从“用上电”到“用好电”“用绿电”的转变。 二是创新布局海上直连场景。充分挖掘海上风光资源潜力,聚力推动“十五五”期间海上新能源规模化开发,明确允许未并网的海上新能源项目开展绿电直连,破解“发得出、送不走、用不上”的难题。同时,放宽海上风电直连海洋油气平台、制氢氨醇、算力设施等项目的上网电量比例至40%,促进渤中片区海上风电直供渤海油气田,开辟海上风电就近消纳,就地利用发展新模式。 三是明确绿电直连应用标准。落实国家“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要求,进一步细化准入标准,明确支持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及周边新能源资源条件较好的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基本实现省内重点用能企业全覆盖。鼓励项目主责单位通过租赁等方式利用其他主体的存量电力设施开展绿电直连,提升存量电力设施利用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已批复项目建设进度。对已批复的绿电直连项目,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难题,推动项目按期建成投产。二是谋划筹备一批优质项目。按照“重点建设一批、谋划筛选一批”的原则,指导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企业开展政策指导与技术支持,合理配置风光储规模,及时编制项目申报方案。三是做好绿电直连项目经验总结。密切跟踪首批绿电直连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模式经验,动态优化调整相关政策,促进绿电就地就近消纳。 大众日报记者 据了解,近期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支持新能源就近消纳,明确了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能否介绍一下这项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山东能源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封立树 感谢您的提问。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产业园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既能有效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也有助于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为引导此类模式规范健康发展,全省出台配套电价政策,围绕项目准入标准、电价计费方式、市场参与规则搭建起完整的制度体系。 一是划定准入标准,明确项目边界。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是指电源、负荷、储能等作为整体与电网连接,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并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要电源的项目。现阶段主要包括绿电直连等通过新能源专线供电的项目。准入条件具体为: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提升至不低于35%。 二是明确计费规则,厘清责任边界。目前全省工商业用户电价主要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五部分构成。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作为用电主体,在缴纳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等供电保障相关费用方面,与常规工商业用户有所区分。 在输配电价上:就近消纳项目虽具备自发自用特性,但电网企业在规划建设阶段,仍需按照项目并网接入容量预留输电通道、配套备用容量,持续为项目提供兜底备用保障,电网整体投资并未因项目“自发自用”而减少。因此,本着公平负担的原则,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输配电费由两部制计费模式,调整为“单一容量制”模式,即一部分按照现行容量电价不变,另一部分按照全省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平均负荷率、分电压等级电量电价等参数,折算相应电压等级的“容量电价”。这一机制既体现了公平承担电网投资成本,也能倒逼项目优化电源、负荷、储能配比,进一步压降用电成本。 在系统运行费上:就近消纳项目的新能源发电存在波动性与不确定性,在实际运行中必须依赖公共电网作为保障。为确保项目在无法自平衡时能够即时获得电网支撑和调节,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现阶段暂按使用公共电网电量缴纳系统运行费,未来将逐步过渡到按接网容量等方式计费。这一机制设计明确了电力系统责任与费用挂钩的改革方向,体现了“用多少责任、担多少成本”的公平原则,有助于引导项目优化规划设计、精准测算容量需求、提升自我调节能力,减少对公共电网的依赖。 三是打通市场通道,赋予平等主体地位。明确就近消纳项目与其他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具有平等市场地位,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保障了项目公平参与市场的权利,可以引导项目依靠市场化价格信号,提升绿电自用比例、增强负荷调节能力。同时,推动分布式源荷储单元实现角色转型,不再单纯作为用电负荷或波动性新能源电源,而是转变为可为电网提供调节能力的微型调节单元,拓宽了分布式资源入市参与电力市场的途径。 总体看,全省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助于厘清项目与公共电网之间的物理关系和经济关系,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特别是分布式项目回归“自发自用、就近消纳”初衷,在提升新能源消纳率的同时,确保电力系统运行责任有效落实、价格信号真实传导,为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绿电直连等新模式新业态的推广应用对电网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请问项目谋划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重点注意事项?另外,在绿电消费模式创新方面山东电网有哪些积极探索? 王勇 感谢您的提问。国网山东电力全力支持全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配合省能源主管部门,高效协助7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靠前服务20个零碳园区建设,为项目安全顺利落地提供技术支撑和接网服务。 山东电网具有新能源装机规模大、电网设施密度大的特点,以排名全国第19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排名第4的新能源装机规模、排名第1的35千伏及以上电网规模。因此在绿电直连项目落地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安全问题: 一是人员作业安全。直连线路与公用电网大范围、大量交叉跨越后,同一区域将存在不同运营主体的电网线路,在线路建设、运维检修、故障抢修情况下,带电运行与停电检修线路并存,工作内容与作业范围交叉,现场作业环境复杂、安全风险提升,导致人身触电伤亡风险增大,安全管控和协调难度陡增。 二是项目运行安全。电力系统是电气紧密耦合的系统,绿电直连项目涵盖源、网、荷、储各要素,内部逆变器等电力电子设备较多,对项目运行管控水平要求高,项目内部故障极易快速传导至大电网,可能引发系统振荡等问题,导致项目停运,影响大电网安全和用户安全供电。 三是项目运营风险。绿电直连项目对主责单位运营水平要求较高,特别是“多用户”项目需要协调不同用户的生产时序、用电曲线、利益诉求等,其中一家企业的用电变化或经营状况波动可能影响整个项目的源荷匹配和电力电量平衡,进而影响项目整体收益和运行,对项目运营安全带来挑战。 对于相关企业和项目主要有以下建议:一方面,加强安全论证。在项目谋划阶段,认真对照政策要求,开展安全、技术、经济综合论证,统筹考虑安全投入与长期收益,确保方案可行、安全可靠,从源头筑牢项目安全底线。另一方面,保障运行安全。项目建成投运后,各运营主体应清晰界定安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项目内部源网荷储的协同运行管理。健全设备巡检、应急及网络安全管控机制,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 此外,为解决全省部分区域存在的“负荷周边没绿电”“绿电周边没负荷”等难题,国网山东电力主动担当、主动作为,配合能源主管部门创新提出“公网绿电聚连”模式。该模式具有绿电比例高、安全可靠性高、投资收益稳定性高等优点,可广泛应用在零碳园区等有绿电需求的各类场景。目前,国网山东电力已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推动落地了第一个“公网绿电聚连”示范项目。下一步,国网山东电力将在省能源局领导下,与各地能源主管部门以及相关企业合作,共同研究并实施“公网绿电聚连”方案,为促进全省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满足企业绿色用电需求贡献新模式、新方案。 凤凰网记者 近期,国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请问山东将如何落实并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 刘学军 感谢您的提问。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委公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将对各省强化中长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完成情况按照实际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进行核算。我们坚持供给端与消费端双向发力,从源头上做大绿电增量“基本盘”,从消费侧提高绿电利用水平,全力保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在供给侧,加快规模化开发。以大型清洁能源基地为重点,推动可再生能源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一方面,海陆并举推进风电。海上全面开发省管海域项目,有序推动国管海域项目,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洋油气融合开发,加快打造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陆上提速三批集中式项目开发,加快“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能源交通融合等项目建设,高质量建设鲁西陆上风电基地。另一方面,稳妥有序发展光伏。鼓励光储一体、风光一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鲁北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引导分布式光伏根据电网可开放容量合理布局,支持分布式光伏就近开发、就地消纳。 二是调节侧,促进高质量消纳。围绕发、输、储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更好消纳利用。一是加快调节能力建设,完成煤电灵活性改造3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新建机组全部按新一代煤电标准建设,新型储能年内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建成中能建泰安35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吉电潍坊35万千瓦电化学储能等项目,推动潍坊抽水蓄能首台机组投产。二是强化电网支撑能力,建成烟威、中核CX等特高压和高地、渤海等500千伏工程,新增农村电网线路10000公里、变(配)电容量650万千伏安,年内省内新能源外送5.5亿千瓦时。三是提振绿电消费需求,支持魏桥、信发等电解铝负荷接入公用电网,推动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年内新建充换电示范站80座。 三是在应用端,推动高水平利用。加快培育清洁能源领域新场景,创新“绿电+”消费模式。一方面,创新源荷集成模式。加快推进济宁宁德时代、枣庄欣旺达等绿电就地就近消纳项目建设,落实绿电直连融合发展政策,重点支持电解铝、水泥、钢铁等高载能行业及算力中心等新兴行业,结合周边新能源资源禀赋与企业需求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开展绿电直连。另一方面,探索产业集成模式。聚焦济南、青岛两大都市圈和青岛鳌山湾、烟台丁字湾、威海石岛湾等沿海湾区,统筹新能源开发与重大生产力布局,依托宁德时代、万华化学等龙头企业创新“新能源+产业”发展模式,拓展“以绿制绿”新业态,打造能源综合应用新场景。 齐鲁晚报记者 推动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对于高水平建设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请问山东如何指导帮助企业提升绿电消费水平? 麻书杰 感谢您的提问。推动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是高水平建设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的关键抓手。重点用能行业作为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的主体,提升绿电利用水平,既可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压减区域碳排放,又能破解新能源消纳、加快绿色升级,夯实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根基。 一是支持企业开发新能源。鼓励建设自发自用的分布式新能源,积极支持企业在厂房、园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在厂区内建设分散式风电,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既能降低用电成本,又能提升绿电消费比例,是成本最低的“自产绿电”路径。支持开发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积极支持魏桥、信发等头部企业规模化开发新能源项目,项目建成后全额上网、核发绿证,有效提高企业绿电自供能力。 二是推广绿电直连模式。绿电直连通过专门的线路,连接新能源发电场站和用电负荷,并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能够满足国际最高等级的绿色贸易规则和碳排放管控要求。目前全省批复实施的绿电直连项目7个,涵盖电池制造、化工、金属加工等多个行业,有效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国家能源局近期印发《关于组织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通知》明确,推动离网型项目、接入用户侧内部或绿电直连等并网型项目核发绿证。企业通过绿电直连既能用上物理溯源清晰的“真绿电”,又能获得对应绿证,实现“有电有证、证电合一”。 三是扩大绿证交易市场。去年9月,山东成立全国首个省级绿证交易服务中心,聚焦政府决策支撑、市场交易服务、绿电消费推广三大核心职责,构建起“数据监测-交易撮合-政策研究-宣传推广-生态融合”全链条服务体系。下一步,依托省级绿证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面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服务平台,充分满足新形势下绿证市场建设需求,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绿证交易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企业扩大绿电利用规模,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充分释放绿色能源发展潜力。 李康 记者提问到此结束。大家如果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会后联系省能源局办公室付彪,联系电话:51763615。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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