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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公司与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被判支付1.69亿元

2026-01-07 16:07:2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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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6日晚间,科陆电子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公告称,公司与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公司需支付各类款项合计约1.74亿元,扣除对方应支付的水电费后,净支付金额约1.69亿元。

  该起纠纷可追溯至2019年。

  2019年3月,原告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科陆电子就智慧能源产业园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又增加两条补充协议。

  案件工程实际在2019年5月12日开工,合同工期为914天,故竣工时间应为2021年11月11日,但实际于2023年4月26日竣工,故竣工延迟共计531天。

  2024年10月,南海工程起诉科陆电子,诉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等,涉案金额2.37亿元。

  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事由显示,2023年8月,原告已向被告科陆电子报送竣工结算申请,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也未按时支付到期工程款。

  此外,原告按被告要求赶工,提前完成工程桩施工,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桩赶工费用;被告通过汇票或建信融通等非现金转账的方式支付产生了贴现费用;停工产生了工人工资等费用。并且,因被告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未能按时竣工,给原告造成工期延误损失。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称,对于上述款项,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不予支付。

  2025年3月,科陆电子反诉,索赔工期延误违约金、损失等,涉案金额1.74亿元。

  科陆电子认为,南海工程逾期竣工,应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及公司因无法按期使用案涉工程而产生的损失。南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及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施工期间,南海工程应缴水电费由公司代缴,该等水电费应由南海工程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后,南海工程至今未按公司要求整改、保修,南海工程应依照案涉合同约定履行整改、保修义务。南海工程未向公司移交有关钥匙、设备说明书等,严重影响公司正常使用案涉工程,南海工程应全面履行案涉工程的移交义务。

  资料显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在深圳证交所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电力自动化产品及电工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5.86亿元,同比增长23.42%;归母净利润为2.32亿元,同比增长251.10%;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69亿元,同比增长176.45%。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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