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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出台新政,新能源产业大洗牌!储能行业迎来新需求

2025-02-14 10:59:42 来源: 中国科技投资杂志 作者:宋金泰

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导语: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大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02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政策梗概:

  《通知》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等思路,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风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即打破原来固定的电价模式,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推动新能源发电与煤电等传统能源在电力市场可以同权竞价。

  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的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差价补偿,即当市场价低于机制电价时补偿差价,高于时扣除差价,这也是该《通知》的核心内容。

  三是针对新能源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对此前投产的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对6月1日以后投产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政策亮点:

  1、《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我国新能源支持政策从政策补贴、保障性收购转向于市场化调控,进入全面入市阶段,新能源上网固定电价时代结束,不再享受电价政策优势,将全部直接与煤电传统能源的价格竞争。

  2、价格结算机制相当于赋予新能源发电项目一个“价格锚点”。近几年来,随着新能源发电入市后上网电价下行,导致新能源收益率下滑,同时也影响到了新能源的投资热情,通过市场差价结算,能够为新能源开发商提供合理稳定的收入预期。

  3、有利于新旧项目平稳运营。针对新能源电力具有固定投资占比大、变动成本占比小的特点,随着技术进步,造价会持续降低,新老项目经营成本差异较大,这种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安排,能够在保持存量项目平稳运营的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更好发挥市场作用。

  新政对市场短期会有怎样的影响?

  业界普遍认为,新能源全面入市初期,虽然差价结算“多退少补”能平滑新能源收入波动,但是补偿价差由市场平均交易价格和补偿基准价格共同决定,因此只是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同一类型新能源发电价差相同,差价结算并不能抹平个体电站交易收入的巨大差异。

  新能源发电不稳定、在电力系统中可调度性较差等特点,短期内发电效益一定会受到冲击。

  另外,新政实施后不排除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无序或恶性竞价情形,新能源发电企业短期内将可能面临上网电价下行压力。从股市看,2月10日收盘,新能源发电商的股价基本上都在下跌。光伏指数(866023)收跌1.23%,个股方面,阳光电源(300274)(300274.SZ)、通威股份(600438)(600438.SH)、爱旭股份(600732)(600732.SH)、隆基绿能(601012)(601012.SH)分别下跌3.05%、2.73%、1.69%、1.23%。

  新能源产业将会如何发展?

  自2006年以来,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在政策扶持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0%以上,超越了煤电装机。市场普遍认为,《通知》将加速新能源产业优胜劣汰,对发电企业、电网公司、虚拟电厂、储能行业都会带来巨大影响,甚至行业重新洗牌。其中发电成本高、效率低下的企业会因市场竞价劣势被淘汰出局,而结合了高效储能、智能发电等技术创新企业将占据优势,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发电企业优化项目选址

  实行新政后,区域电价差异可能进一步扩大,风、光资源禀赋优越但消纳能力弱的地区电价可能会低于东部负荷中心,发电企业可以权衡资源开发潜力与跨省输电成本,向更有优势的地区集中,优化项目选址。同时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提升光伏转换效率、优化风电机组设计等,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与成本控制,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以增强在竞价中的竞争力。绿证与电价脱钩后,企业可通过绿电直购、绿证交易获取额外收益,推动营销模式创新。例如,光伏企业可联合高耗能企业签订绿色电力采购协议。

  储能行业将整装再发,迎来新的市场需求

  在配储政策的驱策下,我国储能行业野蛮狂飙,良莠不齐。2024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投运43.7GW/109.8GWh,同比增长103%/136%,远超全球储能新增装机36%的增长速度;“五大六小”电力央企共计完成了79.0GW/207.1GWh储能系统采招,同比增长75%。但2024年,2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全年中标均价下降了43%,跌至0.628元/kWh,出现了量增价跌、企业大面积亏损,

  新政终结了屡遭诟病的“强配储能”,储能行业将由低价竞标抢占“坑位”乱象,转向调峰调频、助力平衡电网,真正具备交易能力和构网能力,充分发挥电力保供作用和经济价值,使得以次充好、低价扰乱市场的现象逐渐被淘汰,重塑市场健康发展。

  新政实施后,上网电价完全市场化,价格的波动越大,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创造套利机会的空间也越大,储能通过提供电网服务,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同时不再受政策强制捆绑,储能系统与新能源项目的合作将更加灵活,储能企业与电网企业/新能源开发商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自愿合作,实现市场共赢。

  这也意味着,储能的盈利模式将从单一的强制配储向市场化需求转变,新能源的波动性和间歇性特点,要求配套储能设施来平滑出力曲线,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性,储能的调节作用就更加重要,储能产品的真正技术和功能将会进一步得到释放,储能行业也将迎来新的市场需求。从长期需求来看,新政对储能行业的确是正本清源,堪称实打实的利好。

  结语:《通知》开启了我国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的新阶段,也展现了我国对新能源行业改革的坚定决心和深远意义。一方面,有助于形成真实市场价格,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推动新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新能源将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成本,促进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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