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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促进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2022-09-02 08:39:29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关键词:

新型储能电力市场

8月31日,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表示,依托现货市场,推动市场化发展。一、支持示范项目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获得电能量收益;二、允许示范项目容量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获得容量租赁收益;三、对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示范项目按2倍标准给予容量补偿,获得容量补偿收益;四、支持参与调频、爬坡、黑启动等辅助服务,获得辅助服务收益。

文件指出,创新思路举措,鼓励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通过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政策,引导新能源项目积极配置新型储能设施;支持新建新型储能项目转为独立储能项目,鼓励发展大型独立储能电站;给予优惠电价政策,促进储能多元化发展。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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