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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风电光伏
9月6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天津市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公示》。文件表示,经严格审查和征求各部门意见,按照项目特征,对申报项目分类管理,形成了我市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储备项目库。其中,建设方案共46个项目。33个项目和储备(储备项目规模约1.8GW)的2个海上项目及7个陆地项目,均要求按照新能源装机容量的15%比例配置储能。 此前,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对纳入2021-2022年开发建设方案,需配建储能设施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储能需求可按原承诺最低储能配比减半,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的标准进行测算。 原文如下: 关于天津市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公示 为做好我市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相关工作,按照国家要求,我委组织各区开展了项目申报。经严格审查和征求各部门意见,按照项目特征,对申报项目分类管理,形成了我市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储备项目库。 现将纳入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和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2日。在公示期内,有关部门、单位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向我委反映,并提供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不再受理。 附表:1.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 2.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储备项目库 联系人:张东晓; 联系电话:23142194; 传真:23143627 邮箱:sfzggwnyc@tj.gov.cn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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