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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新型储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
储能中国网获悉,12月8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文件指出,市场运行初期,统调范围内以下市场主体为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 (1)发电企业: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气机组、单机容量4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 (2)独立储能:容量0.5万千瓦及以上,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的独立储能电站及储能装置。 (3)联合储能:允许具备提供调频辅助服务能力的储能装置、储能电站与新能源电站联合作为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风储、光储等。 (4)其它市场主体: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非统调电厂等市场主体在具备条件后,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可纳入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范围。 市场运行初期,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上、下限分别暂定为15元/兆瓦、6元/兆瓦。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 国网西南分部,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各市场主体: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深化重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持续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制定了《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2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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