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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印发

2022-12-10 19:43:25 来源:储能中国网

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

  储能中国网获悉,12月8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文件指出,市场运行初期,统调范围内以下市场主体为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

  (1)发电企业: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气机组、单机容量4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

  (2)独立储能:容量0.5万千瓦及以上,持续时间2小时以上的独立储能电站及储能装置。

  (3)联合储能:允许具备提供调频辅助服务能力的储能装置、储能电站与新能源电站联合作为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风储、光储等。

  (4)其它市场主体: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非统调电厂等市场主体在具备条件后,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可纳入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范围。

  市场运行初期,调频里程申报价格上、下限分别暂定为15元/兆瓦、6元/兆瓦。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

  国网西南分部,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各市场主体: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深化重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持续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制定了《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2年12月8日

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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