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储能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通知

风电配储20%,光伏配置10%!广西下发关于申报2023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

2023-05-09 14:00:1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关键词:

储能新能源

储能中国网获悉,5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申报2023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文件表示,2023年广西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拟通过竞争性配置新增建设指标上风电为1200万千万,集中式光伏项目300万千万

其中文件指出,1、申报项目—自然资源、林业及生态环境部门支持意见评分项任意一项不得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项目取得的各部门支持性意见必须以国土“三调”数据和“三区三线”划定最新成果为准,项目选址涉及林地情况以林地部门意见为准。

2、每个集团公司风电及光伏项目获得的建设指标容量均不得超过年度安排竞配指标总容量的10%。

3、项目需承诺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其中陆上风电配置比例为20%,光伏配置比例为10%。新型储能连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储能设施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的,从项目并网之日计起。

4、光伏项目必须落实项目用地(自有地或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5、从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之日起,风电项目要求9个月内申报核准,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光伏项目要求2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

原文如下:

 


 

 

 

 

储能中国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储能中国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文字或图片,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本网站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网站、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凡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的内容属储能中国网原创,转载需授权,转载应并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宣传合作 | 人才招聘

本网站部分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储能中国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2022014822号-1 投稿邮箱:cnnes2022@163.com

Copyright ©2010-2022 储能中国网 www.cnnes.cc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