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储能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通知

配储列为硬要求!河北发布风电、光伏储备类项目管理新规 (试行)

2023-11-29 18:26:44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关键词:

新能源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11月28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通知》表示,本通知所称风电、光伏发电储备类项目,是指符合当地风电、光伏发展布局要求,已基本落实用地条件且纳入风电、光伏发电省级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包括集中式、分散式风电和集中式、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

  《通知》明确指出,除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等国家批复项目外,今后纳入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均须从省级储备项目库转出;

  鼓励具备自主调峰能力的多能互补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优先出库;

  具备较强示范作用或对地方经济有较强拉动作用的项目,可由市级人民政府申请单独出库;

  项目应承诺按要求配置储能等调峰设施,入库时不需要明确配置比例,出库时按当年开发建设方案要求配置储能;

  支持各市根据新型储能规划布局谋划建设新能源共享储能,满足独立法人、独立计量、独立控制技术和并网条件后,可按程序申请转为独立储能并列入省级规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签订协议后可从中租赁或购买调峰能力。

  原文如下:

储能中国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储能中国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文字或图片,出于传递更多行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本网站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网站、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凡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的内容属储能中国网原创,转载需授权,转载应并注明“来源:储能中国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宣传合作 | 人才招聘

本网站部分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储能中国网 备案信息:京ICP备2022014822号-1 投稿邮箱:cnnes2022@163.com

Copyright ©2010-2022 储能中国网 www.cnnes.cc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