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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W/600MWh!广东佛山南海电网侧独立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06 19:48:28 来源:储能中国网

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广东佛山南海电网侧独立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200022001568176)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就广东佛山南海电网侧独立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招标项目向国内公开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广东佛山南海电网侧独立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招标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佛山

  招标人: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服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投诉机构: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1、项目概况

  广东佛山南海电网侧独立电池储能项目,建设规模300MW/600MWh,主要由300MW/600MWh储能系统,相关辅助配套设备以及智慧储能数字化运营管控平台等组成。

  广东佛山南海储能项目作为南方电网、广东省能源局的示范项目,在电网侧起着调峰填谷、助力新能源消纳的作用,将探索运营机制、投资回报机制、储能技术路线对比的示范作用。南海储能项目拟基于磷酸铁锂电池,在同一电站同一调度方式下,对不同电池、冷却方式、变流器拓补的运行性能进行对比验证。旨在为锂电池储能行业优化出更加高效可靠的技术路线,为未来电池储能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本项目采用多种不同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路线,为在同一电站同一调度方式下,对不同电池、冷却方式、变流器拓扑的运行性能进行对比验证,提供足够的技术路线。本项目所用电池单体采用甲招乙菜”模式。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9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1:155MW/310MWh冷板式液冷储能系统集成,主要包括155MW/310MWh储能系统,并包含所供集成设备的调试等技术服务。

  标包2:75MW/150MWh浸没式舱级管理液冷储能系统集成,主要包括75MW/150MWh储能系统,并包含所供集成设备的调试等技术服务。

  标包3:25MW/50MWh电池模块级管理风冷储能系统集成,主要包括25MW/50MWh储能系统,并包含所供集成设备的调试等技术服务。

  标包4:25MW/50MWh电池模块级管理液冷储能系统集成,主要包括25MW/50MWh储能系统,并包含所供集成设备的调试等技术服务。

  标包5:10MW/20MWh电池模块级管理柔性储能系统集成,主要包括10MW/20MWh储能系统,并包含所供集成设备的调试等技术服务。

  标包6:储能电站预制组合舱式配电系统集成,主要包括储能电站预制组合舱式配电系统集成设备,并包含所供集成设备的调试等技术服务。

  标包7:储能电站智慧储能数字监控系统集成,主要包括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智意储能数字化运营管控平台以及时间同步系统设备,并包含所供集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

  标包8:储能电站自动化设备集成,主要包括储能电站继电保护系统、安全稳定自动装置、防孤岛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电能质量监测装置、PMU、交直流一体化系统等设备,并包含所供集成设备的调试等技术服务。

  标包9: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测试服务,主要包括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测试服务。

  3、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为:标的数量:1个标包数量:9个,具体为:

  三、资金来源

  自等资金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必须已通过原单位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以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

  说明。

  4)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没有诚信和廉洁方面的不良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用资格要求:

  (1)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155MW/310MWh冷板式液冷储能系统集成)、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75MW/150MWh)浸没式舱级管理液冷储能系统集成)、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25MW/50MWh电池模块级管理风冷储能系统集成)、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25MW/50MWh电池模块级管理液冷储能系统集成):

  1)投标人具有磷酸铁锂电池模块或PCS(储能变流器)或BMS(电池管理系统)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与上述产品(磷酸铁锂电池模块或PCS或BMS)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2)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具有50MWh及以上储能系统供货业绩(若为EPC项目的,需为项目储能系统供货单位),并提供项目详细信息表,须包含:项目名称、设备型号等关键信息,提供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2)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10MW/20MWh电池模块级管理柔性储能系统集成):

  1)投标人具有磷酸铁锂电池模块或PCS(储能变流器)或BMS(电池管理系统)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与上述产品(磷酸铁锂电池模块或PCS或BMS)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3)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储能电站预制组合舱式配电系统集成):

  1)所投产品(35kV开关、35kVSVG、35kV变压器)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35kV配电系统集成(舱体式)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4)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储能电站智慧储能数字监控系统集成):

  1)投标人具有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与所投相应产品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2)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地市级及以上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5)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储能电站自动化设备集成):

  1)投标人具有自动化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或防孤岛装置或安全稳定自动装置)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并提供与所投上述产品(继电保护装置或防孤岛装置或安全稳定自动装置)对应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

  2)投标人具备自2019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所投电力自动化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扫描件。

  (6)电池储能电站储能及控制设备集成(储能电站并网性能测试服务):

  1)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级证书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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