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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网独立储能项目电力调度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

2023-09-27 08:26:34 来源:河南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储能中国网获悉,近日,河南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就《河南电网独立储能项目电力调度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意见》表示,以谷腰充电、高峰放电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及出清结果调用储能资源为整体调用原则,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前提下,结合新能源消纳及保供需求等方面因素,统筹调用。保障独立储能电站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原则上不低于350 次。

  《意见》指出,启动试运行前应获得“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消防验收意见/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等。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完成《储能电站并网调度协议》。应完成网络安全防护方案审核和验收,并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电力监控系统等保定级、备案和测评。

  并网验收前要完成电站主要设备及系统的型式试验、整站调试试验,并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电力现货市场前,调峰辅助服务组织流程为:储能电站上报充放电能力(日前)→电力调度机构下达次日充放电计划曲线(日前)→实时调用、实时出清(日内)。

  日前阶段,储能电站申报次日充电容量、最大充电能力和参与调峰辅助服务的补偿价格。

  日内,调度机构“按需调用、公平调度”。

  全年以自然日为周期按照“一充一放”为主、“两充两放”为辅的原则调用独立储能电站。

  《意见》表示,全年不同季节的储能充放电时间及调度次数,其中:夏、冬季节(一般为每年6 月至8 月、12 月至次年3 月),按照后夜低谷时段充电、晚高峰时段放电,以“一充一放”原则进行调用。

  春、秋季节(一般在每年4 月至5 月、9 月至11月),按照后夜低谷时段充电、早高峰时段放电、午间时段充电、晚高峰时段放电,以“两充两放”原则进行调用。

  年调用完全充放电次数原则上不低于350 次。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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