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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中国网获悉,2026年5月13日,安徽省霍邱县宋店镇200MW/400MWh集中式储能EPC招标,招标工程费用32093.62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8590.55万元,合单价0.96元/Wh。招标人为霍邱县蓼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采用的磷酸铁锂电池方案,由40套5MW/10MWh标准储能单元组成,每个5MW/10MWh标准储能单元配置2套5MWh电池预制舱和1套5MW升压变流舱,经升压变流舱升压至35kV后通过站内35kV线路汇集接入220/35kV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接入220kV俞林变并网。项目配套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综合楼等。 项目于要求投标人五年内具备1项单个合同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200MWh(含)的已并网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具备1项单个合同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200MWh(含)的已并网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满足相关条件。 原文如下: 霍邱县宋店镇200MW/400MWh集中式储能(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2001005081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宋店镇200MW/400MWh集中式储能(EPC)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霍邱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霍邱县蓼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南外环路与经五路交叉口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总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采用的磷酸铁锂电池方案,由40套5MW/10MWh标准储能单元组成,每个5MW/10MWh标准储能单元配置2套5MWh电池预制舱和1套5MW升压变流舱,经升压变流舱升压至35kV后通过站内35kV线路汇集接入220/35kV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接入220kV俞林变并网。项目配套1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综合楼等。本项目总投资约38590.55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用32093.62万元。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十、计划工期:工期为27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体等级要求如下: 新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不含三级(10千伏以下)】。 旧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原证书尚在有效期内)。 2、相关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②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注:①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上述相应岗位资格要求),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②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 3、投标人资格业绩: 投标人须具备(1)或(2)业绩: (1)总承包业绩 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项单个合同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200MWh(含)的已并网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本招标文件中所述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下同) (2)同时满足①设计业绩和 ②施工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2021年5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项单个合同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200MWh(含)的已并网的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总承包业绩:2021年5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项单个合同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200MWh(含)的已并网的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上述资格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关键评审要素(如项目规模、项目类型、合同签订时间;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并网证明材料:电力质监机构(如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或地市级及以上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盖章的并网意见书(或名称与“并网意见书”不完全一致但具有同等效力的并网证明材料)。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并网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并网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的证明材料;④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现有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均可,设计业绩要求现有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满足,施工业绩要求现有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满足。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均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一份扫描件供评委评审。未按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投标人应满足的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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