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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标准共14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基本规定、站址选择、站区规划和总布置、接入系统、储能系统、电气、建筑与结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排水、消防设施及消防电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 总则表示,1、为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设计,保障电化学储能电站质量和安全,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3、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部分原文如下:(全文《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请点击阅读原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0〕9号),我部组织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sgpgc-lyq@139.com。 2.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2号;邮政编码:51063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 附件:《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7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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