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型储能储能市场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监督管理,保障储能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管理规定,市城市管理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angyansheng@csgl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甲三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电力煤炭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539047 4.传真:010—6851234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 附件3:《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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