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精神,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新型储能工程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我省新型储能发展总体思路、细化年度任务安排和具体工作举措。 《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五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着力构建“一带、两城、三区、N基地”发展格局,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强化管理、安全为本的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计划达到500万千瓦左右。其中,2023年,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2024年,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四、重点任务 一是打造“海上新能源+储能”应用带。重点发展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制氢储氢模式,建设“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岛。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100万千瓦。 二是打造济南、青岛两个储能应用示范城市。重点推广应急备用、移动储能等电网侧应用模式,分布式能源聚合商、V2G充电桩双向互动智能充放电等用户侧应用模式。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50万千瓦。 三是打造鲁北基地型储能重点示范区。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项目270万千瓦。 四是打造鲁中先进压缩空气储能重点示范区。到2025年,建成压缩空气储能项目30万千瓦以上。 五是打造鲁西南多场景应用储能重点示范区。到2025年,建设新型储能项目50万千瓦。 六是打造一批上下协同、各具特色的配套产业基地。在枣庄、东营等市,重点发展原材料产业;在青岛、济宁等市,重点发展设备制造产业;在济南、烟台等市,重点发展储能集成产业;在淄博重点发展相关服务产业。 五、保障措施。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电力市场机制、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和加强相关项目管理等六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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