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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储能
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调峰市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晋监能〔2020〕14号)、《关于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参与电力响应交易的补充通知》(晋监能市场〔2021〕98号)文件要求,现将辅助服务聚合商大同煤矿集团电力能源有限公司、山西朋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代理的企业(试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山西能源监管办反映。 联系人:薛文瑞 电 话:0351-7218284 传 真:0351-7218317 附件:辅助服务聚合电力用户(试点)公示名单 山西能源监管办 2024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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