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储能新型储能
据EESA统计,2023年储能领域政策密集出台,共发布361条相关政策,其中,配储类相关政策共26项,补贴类政策共45项,规划类政策共32项,电价及电力市场政策共87项,其他类政策共171项。 规划类政策方面,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累计23个省份出台了“十四五”新型储能装机规划,合计装机目标超70GW,在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方面作用明显;配储类政策方面,旨在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其中西藏配储比例最高,为20%;补贴类政策方面,主要由广东省颁布,对地方招商引资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电价及电力市场政策方面,涉及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分时电价机制等。 预计,未来政策将持续聚焦于储能规模化应用、深化配储政策、优化补贴政策和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以促进新型储能商业化进程。 01 规划类 在双碳背景下,各省陆续出台“十四五”规划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的应用,旨在推动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同时助推储能行业高速发展。截至2023年12.31日,山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型储能装机规划同为6GW。山西省、甘肃省和青海省拥有丰富的风光发电资源,新能源装机占比普遍高于40%。为了平抑风光等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故储能装机规划较高。 “十四五”规划政策 02配储类 在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中,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来推动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根据截至2023年的不完全统计数据,针对配储类政策,新疆、西藏、内蒙古和甘肃地区被要求进行强制配储。其中,西藏的配储比例最高,达到20%,其次是新疆和甘肃,配储比例为15%。最后,内蒙古的配储比例为10%。 除西北地区外,广东省配出类政策发布量第一。2023年内广东省关于配储政策高达7条。其中,2023年5月26日,《广东省独立储能电站建设规划布局指引》中指出在新能源富集地区或新能源高渗透率地区布局一批独立共享储能电站,为近区新能源提供租赁服务,使新能源场站具备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装机容量10%的一次调频能力。 同年6月5号,广东省发布《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指出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 广东省配储政策 03补贴类 据EESA统计,在过去的2023年中,国家及地方政府共出台了45条储能相关的补贴政策,涉及12个省、市、自治区。从政策发布的数量来看,广东省补贴类政策出台最多,达15条,涵盖了多个市县,补贴力度较大且最全面;浙江省其次共12条;江苏省为4条;其余地区分别是安徽、北京、河南、湖北、内蒙古、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地也均有相应的储能补贴政策出台。 2023年广东省明确提出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广东“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故6月份广东省出台鼓励新型储能发展的举措,通知发布《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既而下属各市开始集中发布补贴政策,使得广东省工商业储能项目IRR高达17%领跑全国。 具体政策如下: 广东省补贴类政策 04电价及电力市场 据EESA统计,2023年电价及电力市场政策共计87条。政策类型包含:电力辅助服务、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分时电价机制、输配电价、电力需求响应、电力并网运行、电力零售市场等。 电价及电力市场政策(部分) 05总结与展望 未来,储能领域的政策趋势会继续围绕“双碳”、“十四五”规划两方面。 一方面,可能会深化配储政策,以应对新能源波动性带来的挑战,地方政府可能会进一步加大配储政策的力度,推动储能设施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 其次,优化补贴政策和完善电力市场机制,补贴政策会更加注重市场化,鼓励技术创新和减少新型储能建设成本,推动新型储能设施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 另外,为了推动储能更好地融入电力市场,实现灵活供需平衡和价值最大化,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也是未来政策布局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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